16人轉置過程不符標準 遠通有缺失
國道收費員轉置期限到6月底為止,高公局委由專家學者組成的檢核小組,初步發現有16位收費員在轉置過程不符合標準,有收費員要屏東的工作卻給高雄,工作距離相差58公里遠,認定遠通有缺失,因此要求在7月17日前改善,否則最快7月下旬將認定違約。
高舉標語喊口號,10多位國道收費員自救會的成員,下午再次包圍交通部抗議,並痛批高公局對遠通的轉置疏失處處包庇,要求高公局應該立即開罰。
國道收費員:「對遠通放水,該罰的沒有罰,該安置的沒有安置,現在繼續放水。」
自救會表示,他們經過多次抗議,透過各種管道告訴高公局在轉置的過程中有問題,媒合率也造假,高公局卻不處理,但根據高公局的調查,國道收費員轉置期限到6月底為止,947位未代收費員中,有487位選擇領5個月補償金,455位需要轉置工作,而媒合工作必須符合收費員選擇的工作地點,且工作地點和住家不能超過30公里,但經檢核,其中有16位在轉置過程不符合標準,另外97位已轉職仍在職的收費員,也沒有提供在職證明,因此在被職缺檢核小組認定,遠通確實有缺失。
高公局副局長 吳木富:「算是雙重錯誤,就是一個選擇屏東你給高雄,第二個他的(工作住家)距離,超過30公里。」
高公局表示,遠通電收要在7月17日前完成改善,如果沒有改善,將進入違約,最快7月下旬會認定違約,將再提供違約改善期,改善期到未改,將會按當初簽訂的合約,按日開罰50萬元。 (201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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