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小琪
.現任:客話新聞主播、 

滿3年免強制出境 外勞鬆綁案初審

現行規定外勞來台工作滿3年,一定要強制出境1天,不過今天立法院衛環委員會,由楊玉欣委員提案修改「就業服務法」第52條規定,預計將初審通過取消這項限制,影響近53萬名外勞及雇主。

依照現行規定,外勞來台工作最長可達12年,每3年工作許可期一到,必須出境1天才能再入台工作,以免變相成「移民」,不過外勞就因此要多負擔一筆仲介費,如果是看護工外勞,還可能會造成弱勢家庭,被照顧者沒人照顧的空窗期,因此有立委提案修法,刪除這項強制出境的規定。

國民黨立委 楊玉欣:「我今天要講的是,今天我們處理強制取消出國一日的事情,避免外勞重複被剝削,避免失能家庭照顧空窗期,這個是第52條要處理的問題。」

針對這個修法方向,勞動部表示支持,民進黨立委趙天麟雖認同修法方向,但也擔心很多移工,都會趁強制出境機會,順便返鄉探親,會不會到時候連回家的機會都沒有,也認為問題本質出在這些家庭缺乏喘息服務。

勞動部長 陳雄文:「我覺得這次修了之後,可能我們在未來的契約範本裡面,應該也在裡面,給它再加一點,就是說你還是要考慮到他返鄉的權利。」

民進黨立委 趙天麟:「你本來就應該每年讓人家回去的,重點是你的配套措施、喘息服務沒有做好。」

勞動部除了將在契約範本保障外勞的返鄉權,也表示因為現行移民規定,已排除移工可申請歸化我國國籍或永久居留,所以同意修法刪除這項規定,由於修法爭議不大,預料今天可望初審通過,影響近53萬名外勞及雇主。  (201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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