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詩禹
.現任:氣象主播 

佃農承租土地 約9成皆以「口頭承諾」

【羅安達 黃文垚 陳沿佐 鍾淑惠 綜合】

根據學者徐世榮的調查,台灣約有9成的地主,沒有與佃農白紙黑字,訂下土地租賃契約,不過這樣口頭承諾的租約,卻因此影響到,近日缺水停灌的,休耕補助後續領取權益,就是起因於民國38年後,政府陸續推動「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等土地政策,許多地主的田產,不是被政府徵收,就是出租後無法收回,儘管政府民國89年已公布「三七五減租」不再適用,但不少老一輩地主,對於這樣的陰影卻未消除,徐世榮則認為,在相關條例尚未廢止前,根本無法完全消除地主的疑慮。

這次停灌大休耕,有許多只和地主口頭訂下契約的佃農,原本擔心領不到休耕補助,接連好幾天都睡不好,但地主為什麼不和農民白紙黑字訂下契約,他們到底在怕什麼?

地主 歐先生:「我們是怕代耕會放領給他,不可以 不行給他代耕,之前給一個做,要給我用代耕,代耕我不要,代耕的話以後變成他的。」

地主的擔憂,起因於民國40年,當時政府為了扶植農民,制定「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強制規定民國38年所出租的土地,土地所有權人,不得自行終止契約,也就是不管地主願不願意,土地都得一直租下去。

新屋區農會推廣股股長 盧永才:「因為三七五減租,它是長期的租約,除非佃農過世之後,約才會解除,所以這問題產生非常大,要和區公所跟農會,來協調地主跟佃農,他們的租金要怎樣來分,這區公所跟農會可能也沒辦法,因為這是他們私下的租約,沒有有寫白紙出來,這部分很難去協調。」

民國42年,政府更進一步推行,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規定地主只能保留,水田3甲或旱田6甲,超額部分政府則徵收,放領給現耕農民,地主平白無故損失土地,造成時至今日,地主仍不願,和佃農明文訂下契約,但多年後再來實際看看,台灣現在到底還剩下多少「地主」。

政大地政系教授 徐世榮:「我們認為的地主,其實不是地主,各位想想,78.3%的土地所有權人,農地所有權人,擁有的面積都是小於1公頃,也就是我們在民國38年,實施三七五減租之後,我們把土地出租,就等同於他是地主,我們沒有問說,這個土地所有權人,他擁有的面積到底有多少。」

儘管擁有的土地面積大不如前,但多數地主們仍不願與佃農簽約,農委會為了消除土地所有權人疑慮及保障代耕者權益,研擬由農會與地主簽約後,再由代耕者和農會訂下契約,並推動登錄方式,來認證實際耕作者,但地主就能因此真正放心了嗎?

農糧署副署長 陳俊言:「未來我們會朝著說透過農會來輔導就是,由農會簽訂合約或是用登錄的方式,連口頭租約都可以用登錄的方式,來有一個資料的記錄,在未來我們任何的農業輔導,希望以這些登錄的農地跟地主跟佃農,來做一個加強輔導的重點。」

地主 楊易龍:「以前有三七五租約的問題,怕說現在是不是說政策一變了,又變成三七五的條款,又會走出來這樣子。」

政大地政系教授 徐世榮:「三七五租佃的政策,是到了早就應該要檢討的,其實它有一個時代的背景,那現在這個時代,跟以往民國30多年,那個兩岸對抗,實施戒嚴的氛圍,其實是完全不同的,它已經完成它時代的任務,我認為三七五減租條例,應該考慮把它廢止。」

「耕者有其田」在民國82年廢止,7年後,政府進一步再修正「農業發展條例」,規定土地租賃,不再適用三七五減租條例,徐世榮指出,此舉已經明白表示,三七五減租已經不再具有,繼續實行的正當性,他認為政府應推動修法,廢止相關條例,否則地主可能永遠都無法,對佃農卸下多年來設下的重重心防。  (201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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