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小琪
.現任:客話新聞主播、 

「超時醫師服務費」 衛署與各界討論

雖然兩年前衛生署曾明文禁止醫院收取任何名目的指定醫師費,但有鑒於婦產科醫師超時工作,健保生產給付比一般醫療給付相對低,衛生署日前邀集婦產科醫師、消基會、醫改會代表,討論「指定醫師費」,衛生署原則傾向擬讓非值班、午夜12點過後凌晨趕回醫院接生的婦產科醫師,能夠收取「超時醫師服務費」。

有些婦女生產時都會想要挑個良辰吉時來剖腹產,還有一些自然產的產婦會在半夜生產時,希望由原先產檢的主治醫生親自接生,現在衛生署研議傾向讓非值班,午夜過後趕回醫院接生的婦產科醫師,可收取超時醫師服務費。

婦產科醫學會祕書長 黃閔照:「婦產科,說實在他比較辛苦的地方是因為他在整個待產的過程當中,他可能耗費很大精神在家裡等待,這個時間耗費的東西,在目前健保給付裡面,並沒有這樣的成本分析在裡面。」

到底超時醫師服務費用要怎麼收,立委蘇清泉曾向衛生署建議,一次金額在2000到5000元間,婦產科醫學會小規模的調查醫療院所,得到的平均值約6800元,婦產科醫學會表示,目前健保生產給付低,半夜產婦指定醫師接生,收取超時醫師服務費,也是一種彌補的作法,不過,醫改會認為這筆費用,不應該轉嫁到民眾身上。

醫改會研究員 李芸婷:「醫師他要超時工作的這個費用,應該由健保來做加成給付,或是說醫生他願意有包接生,這樣一個照護的話,要有一個所謂的全程照護的制度,不應該再從民眾端這邊收取。」

衛生署表示正在蒐集資料,將會開會廣納各界意見,也會考慮訂定上限,至於實際金額多寡,則由各地方衛生局自訂。  (201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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