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期錚
.現任:最夜新聞主播 

醫療法修正草案 民間批爭議仍多

日前行政院才通過醫療法修正草案,明確界定醫事人員必須要有「故意」或「違反注意義務導致醫療疏失」,才必須負刑責,不過有立委和民間團體批評,這樣根本是在幫醫事人員減少被告機會,而且事故補償機制沒有上路時間表,恐怕又是一張看得到吃不到的芭樂票。

很多醫護人員因為擔心醫療糾紛被控告,不願留在工作崗位,日前行政院會通過醫療法修正草案,明確界定醫事人員,除非有「故意」,或者「違反注意義務導致醫療疏失」,才必須負刑責,不過有立委和民間團體批評,這根本是在幫醫事人員減少被告機會。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 黃淑英:「一個醫療糾紛裡面,其實病人最想要得到的三樣東西,一個是道歉、一個是真相,其次才是金額的賠償。」

督保盟發言人 滕西華:「在資訊、在知識、在經濟都相對的嚴重缺乏,跟不對等的情況底下,即便民眾被強制進到了協調機制,他仍然會是個輸家。」

此外立委也批評,行政院版本的「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看不到政府要如何協助民眾處理醫療糾紛,而且事故補償機制沒有上路時間表,因此恐怕又是一張無法兌現的空頭支票。

民進黨立委 吳宜臻:「它事實上是一個得補償,它並不是應該也不是說,每一年有多補的義務,如果國家財政狀況不好的話,它還可以不提補。」

民間團體希望政府能重新檢討醫療法修正草案,以病人為中心,建立醫療糾紛預防、關懷及處理機制,這樣才能讓醫病雙方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  (201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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