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年 08 月 07 日 星期六
 

原住民新聞雜誌 - 【觀點報導】

    議題: 2004/8/7

部落要求 漂流木應為部落公共財
大安溪跟大甲溪河床上散佈的漂流木,經過林務局二十多天來打撈完之後,八月三號開始開放當地居民撿拾漂流木,但是由於公告日期界定不清,就算公告已定,當地泰雅族人抱怨,有人進到河床還是遭到森林警察隊的阻擋。

東勢林管處經過二十多天來的打撈、清理漂流木工作結束之後,政府公告八月三號到三十一號期間,開放當地居民進入河床撿拾漂流木。但是,當地的泰雅族人抱怨,還是有人被巡邏的森林警察隊阻擋進入河床。梅園部落頭目奎夕.尤勞說:「基層在地的原住民搞不清楚到底是不是可以,有的人說可以,當然可以的話,我們應該有這個優先權,我們也應該有這個福利」。

雖然森林法第十五條明訂,森林位於原住民傳統領域者,原住民按照生活慣俗需要,採取森林產物,並且天然災害發生之後,國有林竹木漂流到國有林區域外,當地政府需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未能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當地居民的自由撿拾清理。但是由於此項修正條文,跟公告日期界定模糊不清,所以造成部落跟政府相關單位認知上的差距。雖然森林法修正條文,放寬當地居民公告一個月後可以撿拾漂流木,但是,當地泰雅族人認為,珍貴的漂流木打撈、清理過程當中,往往得利的是打撈的民間團體,不單單是如此,由於大安溪底下蘊藏著溫泉,甚至已經有財團想要染指這附近的山林,因此,梅園跟大安兩部落,決定要結盟。大安部落頭目督耀夏德說:「財團一直想獨吞嘛,所以我們年輕人就有這個心聲,是不是,兩個部落要結盟來捍衛我們的家園」。七二水災之後,散佈在大安溪上的漂流木,雖然是促使這次兩部落結盟的重要關鍵因素,但是由於長期以來,原住民被國家政策各項法令綁得死死的,加上陳水扁總統與原住民簽署新伙伴關係的助力之下,傳統領域主權概念讓原住民有著力點主動爭取共享資源,兩部落決定在八月七號結盟,來捍衛傳統領域內天然資源的決心,回歸到傳統部落主體意識,並且不排除讓大安溪沿線其他部落加入結盟。希望未來能夠讓大安溪沿岸的原住民部落,分享傳統領域內漂流木的清運工作,讓部落也能夠主導漂流木的處置作業,創造部落在地的永續發展,擺脫永遠只能站在岸邊純粹欣賞的份兒。

公視新聞 伊書兒/部拉路揚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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