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原住民兒童動畫短片劇本『金粟獎』甄選活動辦法簡章

一、主旨︰

本局為發展文化園區兒童文化遊程,以生動活潑的方式,啟發兒童進入原住民內在世界,以潛移默化的力量,引領兒童體認多元文化之價值觀,擬以動畫短片為此項遊程設計媒體開發之一環,特舉辦本活動以作為未來拍攝短片之基礎,並藉以鼓勵原住民兒童文學之創作。

二、主辦單位︰

臺灣原住民文化園區管理局

三、短片劇本內容︰

1、20至30分鐘兒童動畫短片劇本。

2、以臺灣原住民為主題,不限單一或多個族群為劇本角色。

3、以國小兒童為觀賞對象。

4、以劇情片的形式呈現。

四、甄選對象︰

不論專業或業餘,原住民或非原住民之藝文創作人士皆可參加, 每一劇本可由一人或多人共同完成。

五、劇本格式︰

1、背景說明。

2、故事大綱。

3、中文聲部—含對白、配樂及音效等之呈現。

4、影部(含時間配置)。

六、獎勵︰

1、首獎乙名,獎金20萬元整,獎牌乙座。

2、貳獎乙名,獎金5萬元整,獎牌乙座。

3、參獎乙名,獎金2萬元整,獎牌乙座。

4、以上各獎項已單一劇本為給獎對象,多人共同完成之得獎作品,每人分別贈予獎牌乙座。

5、參賽作品均未達該獎項標準者,該獎項得予從缺。

七、收件日期︰

本辦法公布日起至88年04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八、收件地點︰

屏東縣瑪家鄉北葉村風景104號。

九、辦法︰

1.參加甄選者,每一作品請提交「拾」份副本,以掛號郵寄收件指定地點,信封請加註『兒童動畫金粟獎』字樣。作者請自留底稿,甄選結束不另行退件。

2.劇本皆以A4紙電腦打字,不可註明任何記號或署名。

3.參賽作品無須裝釘精美,以利拆裝影印,作品封面另浮貼報名表及同意書各壹份(如附表)。應徵者親自簽名、蓋章,多人作品依人數每人壹份。

4.經評審獲得首獎者,其作品著作權歸本局所有,作者不得異議,本局將擇訂年度拍攝成動畫影片。

5.未來拍攝影片將依據劇本角色,設訂為原住民母語發,母語翻譯及拍攝過程中,本局得邀請據本作者共同參與,劇本內容在本局與作者充分溝通後,得酌情修改。

6.其他優勝作品將視情況刊登發表,若有優良作品本局將酌情購得版權,但金額以不超過首獎金額為原則。

7.得獎作品之獎金,將依所得稅法有關規定扣稅。

十、評審方法︰

由本局聘請專家學者等組成評審小組,分初審複審、決選三階段進行,評審標準由評審小組訂定。

十一、公佈︰

評審結果,足發佈媒體及公告於本局外,並以函文直接通知獲獎者。

十二、詳細情形洽本局展演組︰

承辦人︰林樣堂先生

電話︰08-7991219,ext236

傳真︰08-7991372、08-7993551

臺灣原住民文化園區管理局第一屆原住民兒童動畫短片劇本『金粟獎』甄選報名表(同意書)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身份證字號  
學歷   服務單位及職稱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劇本名稱  
負責部份  
曾得獎、刊登作品

 

本人同意依據臺灣原住民文化園區管理局第一屆兒童動畫短片劇本『金粟獎』甄選活動辦法之規定參加競賽。

本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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