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原住民兒童動畫短片劇本『金粟獎』甄選活動辦法簡章
一、主旨︰
本局為發展文化園區兒童文化遊程,以生動活潑的方式,啟發兒童進入原住民內在世界,以潛移默化的力量,引領兒童體認多元文化之價值觀,擬以動畫短片為此項遊程設計媒體開發之一環,特舉辦本活動以作為未來拍攝短片之基礎,並藉以鼓勵原住民兒童文學之創作。
二、主辦單位︰
臺灣原住民文化園區管理局
三、短片劇本內容︰
1、20至30分鐘兒童動畫短片劇本。 2、以臺灣原住民為主題,不限單一或多個族群為劇本角色。 3、以國小兒童為觀賞對象。 4、以劇情片的形式呈現。
1、20至30分鐘兒童動畫短片劇本。
2、以臺灣原住民為主題,不限單一或多個族群為劇本角色。
3、以國小兒童為觀賞對象。
4、以劇情片的形式呈現。
四、甄選對象︰
不論專業或業餘,原住民或非原住民之藝文創作人士皆可參加, 每一劇本可由一人或多人共同完成。
五、劇本格式︰
1、背景說明。 2、故事大綱。 3、中文聲部—含對白、配樂及音效等之呈現。 4、影部(含時間配置)。
1、背景說明。
2、故事大綱。
3、中文聲部—含對白、配樂及音效等之呈現。
4、影部(含時間配置)。
六、獎勵︰
1、首獎乙名,獎金20萬元整,獎牌乙座。 2、貳獎乙名,獎金5萬元整,獎牌乙座。 3、參獎乙名,獎金2萬元整,獎牌乙座。 4、以上各獎項已單一劇本為給獎對象,多人共同完成之得獎作品,每人分別贈予獎牌乙座。 5、參賽作品均未達該獎項標準者,該獎項得予從缺。
1、首獎乙名,獎金20萬元整,獎牌乙座。
2、貳獎乙名,獎金5萬元整,獎牌乙座。
3、參獎乙名,獎金2萬元整,獎牌乙座。
4、以上各獎項已單一劇本為給獎對象,多人共同完成之得獎作品,每人分別贈予獎牌乙座。
5、參賽作品均未達該獎項標準者,該獎項得予從缺。
七、收件日期︰
本辦法公布日起至88年04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八、收件地點︰
屏東縣瑪家鄉北葉村風景104號。
九、辦法︰
1.參加甄選者,每一作品請提交「拾」份副本,以掛號郵寄收件指定地點,信封請加註『兒童動畫金粟獎』字樣。作者請自留底稿,甄選結束不另行退件。 2.劇本皆以A4紙電腦打字,不可註明任何記號或署名。 3.參賽作品無須裝釘精美,以利拆裝影印,作品封面另浮貼報名表及同意書各壹份(如附表)。應徵者親自簽名、蓋章,多人作品依人數每人壹份。 4.經評審獲得首獎者,其作品著作權歸本局所有,作者不得異議,本局將擇訂年度拍攝成動畫影片。 5.未來拍攝影片將依據劇本角色,設訂為原住民母語發,母語翻譯及拍攝過程中,本局得邀請據本作者共同參與,劇本內容在本局與作者充分溝通後,得酌情修改。 6.其他優勝作品將視情況刊登發表,若有優良作品本局將酌情購得版權,但金額以不超過首獎金額為原則。 7.得獎作品之獎金,將依所得稅法有關規定扣稅。
1.參加甄選者,每一作品請提交「拾」份副本,以掛號郵寄收件指定地點,信封請加註『兒童動畫金粟獎』字樣。作者請自留底稿,甄選結束不另行退件。
2.劇本皆以A4紙電腦打字,不可註明任何記號或署名。
3.參賽作品無須裝釘精美,以利拆裝影印,作品封面另浮貼報名表及同意書各壹份(如附表)。應徵者親自簽名、蓋章,多人作品依人數每人壹份。
4.經評審獲得首獎者,其作品著作權歸本局所有,作者不得異議,本局將擇訂年度拍攝成動畫影片。
5.未來拍攝影片將依據劇本角色,設訂為原住民母語發,母語翻譯及拍攝過程中,本局得邀請據本作者共同參與,劇本內容在本局與作者充分溝通後,得酌情修改。
6.其他優勝作品將視情況刊登發表,若有優良作品本局將酌情購得版權,但金額以不超過首獎金額為原則。
7.得獎作品之獎金,將依所得稅法有關規定扣稅。
十、評審方法︰
由本局聘請專家學者等組成評審小組,分初審複審、決選三階段進行,評審標準由評審小組訂定。
十一、公佈︰
評審結果,足發佈媒體及公告於本局外,並以函文直接通知獲獎者。
十二、詳細情形洽本局展演組︰
承辦人︰林樣堂先生 電話︰08-7991219,ext236 傳真︰08-7991372、08-7993551
承辦人︰林樣堂先生
電話︰08-7991219,ext236
傳真︰08-7991372、08-7993551
臺灣原住民文化園區管理局第一屆原住民兒童動畫短片劇本『金粟獎』甄選報名表(同意書)
本人簽章︰
年 月 日
︱原住民人文保留地首頁︱原住民新聞雜誌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