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求兩情相悅何妨加入紅娘組織--參與全球區域性公視國際組織的研議

2000年3月本會第一屆第十四次董事會會議決議:由研發部蒐集資料,瞭解各主要公共電視台目前進行國際交流之實況,並試提交流重點。本部根據近半年聯繫部份國家公共電視台與分析相關研究報告後,具體提出建議方案。本部認為,現階段各國公共電視台進行國際交流的模式,依據本台狀況與資源來評估,較為可行的方式為加入國際性廣播電視聯盟組織 (Broadcasting Union)。

由於現階段本台在國際社會中的能見度,屬尚待開發階段,所以在希望與主要國家公共電視台進行國際交流之前,應先加強彼此之認識,尚不宜立刻提出交流建議;同時在國際組織的安排下,可以參加多於節目與新聞合製、交換計畫(一般來說從事如此交流之管道較為多元,而且經常在進行)之外的種種可能,如人員交換訓練、管理與技術的傳授、高層領導人士互訪、主辦國際會議。

從電視研究文獻、及廣播電視相關之國際組織的互相連結網站中,可以歸納出以下數個重要的組織(以組織所涵蓋的地域範圍、代表性、會員的廣電經營屬性為選擇原則):

  1. 亞洲太平洋廣播聯盟 (Asia-Pacific Broadcasting Union, APBU)
  2. 歐洲廣播聯盟 (European Broadcasting Union, EBU)
  3. 大英國協廣播協會 (Commonwealth Broadcasting Association, CBA)
  4. 北美廣播協會 (North American Broadcasters Association, NABA)
  5. 非洲國家廣播電視組織聯盟 (Union of National Radio & Television Organizations of Africa, URTNA)
  6. 拉丁美洲電視組織 (Organizacion de la Television Iberoamericana, OTI)
  7. 世界廣播聯盟 (World Broadcasting Unions, WBU)
  8. 阿拉伯國家廣播聯盟 (Arab States Broadcasting Union, ASBU)
  9. 太平洋群島廣播協會 (Pacific Islands Broadcasting Association, PIBA)
  10. 加勒比海廣播聯盟 (Caribbean Broadcasting Union, CBU)

壹、以面的交流取代點的接觸

    本次國際交流之初期準備,透過書信或電子郵件之往返,得到一些聯繫經驗。在這些過程中,顯示出以一國對一國的個案方式進行交流,十分沒有效率。主要原因在於,建立雙方初步的瞭解耗時甚久,而且書信與電子郵件的往返無法有效幫助意見交流,前者費時許久(匈、加、愛),後者常無回音(美、加、澳)。有些個案對於雙方簽訂交流合約,以無前例可循而回絕(丹麥)。不過對方在拒絕或遲疑同時,也提供了兩項具有建設性的建議,十分值得參考。

    匈牙利國家電視台 (Magyar Televizio) 提到國際電視節目之交換與合製,主要透過歐洲廣播聯盟等機構進行,因此行政院新聞局駐匈牙利新聞處,特為建議本會對EBU進行瞭解;另外,愛爾蘭公共電視台RTE (Radio Telefis Eireann) 總經理Robert Collins,也回函表示:EBU為執行公共電視國際發展與交流的最佳合作單位,該國參與EBU五十年來,充分從節目交換、合製、專業訓練與發展、技術標準之建立、國際交流等計畫中獲利。Mr. Collins同時提供另一個新的組織名為「國際公共廣播電視組織」(Public Broadcasting International, PBI),作為國際交流接洽的另一個選擇,他認為資深管理人員透過非正式型態之經驗與品質的交流,遠比簽訂合作意向書(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的行動意涵來得豐富。

    這是本部目前瞭解國際交流合作意願中,所得到較為具體的意見。因此,現階段看來,公共電視台進行國際交流的經驗,多透過國際性的組織進行,而非一對一國家之公視彼此諮商談判達成。換句話說,國際組織如同紅娘的社會功用,使前來參加的代表都已有了進行交流的心理準備,在組織細膩與務實的設計下,使不同國家之間的公視,十分順暢與自然地達到正式與非正式的國際交流。反而,直接透過公視雙方管理階層的對談,則需要較為漫長的醞釀期,進行瞭解與默契培養,而且還要客觀環境地配合,使交流需求出現,才能畢竟其功,所謂可遇而不可求也。

    據此,為了推動董事會決議:促成與日本、英國、法國、美國、澳洲等國公共電視國際交流,因此鎖定四個國際性廣播電視組織,進行瞭解,評估加入該組織的相對權利與義務及可行性。

     貳、以四大組織為加入目標

本部認為四個國際組織:亞洲太平洋廣播聯盟 (Asia-Pacific Broadcasting Union, APBU)、歐洲廣播聯盟 (European Broadcasting Union, EBU)、大英國協廣播協會 (Commonwealth Broadcasting Association, CBA)、北美廣播協會 (North American Broadcasters Association, NABA),應為本會列入優先加入的選項。原因除了有助於達成董事會決議的優先交流之目標,另外該四大組織皆以公共廣播為組織運作之實體,同時歷史悠久,活動頻繁,加入可以獲得實質的意義。以下逐一介紹各組織的背景與特性:

  1. 亞洲太平洋廣播聯盟 (Asia-Pacific Broadcasting Union, APBU)
  2. 由日本NHK放送協會發起,於1957年在東京成立,現任主席也為NHK總裁Katsuji Ebisawa,目前行政理事會主要委員業者有澳大利亞ABC、中國大陸的RTPRC、香港的RTHK、日本NHK、韓國KBS、馬來西亞的RTM、新加坡的TCS、泰國的NBT等。聯盟秘書處轄下有節目與技術兩個重要部門,分別由NHK的Saburo Eguchi及印度國家廣播組織Doordarshan的 Om P. Khushu擔任部門主管。現有組織會員102名,代表50個國家與區域。

    台灣與APBU結盟甚早,1970年前中廣與中視皆是該聯盟之基本會員 (Founding Member),台視也曾為贊助會員 (Associate Member),但是之後卻以該組織接納中國入會媚匪為由,集體退出。然而數十年至今,業者皆忙於經營,疏於參與國際社會,或許因此仍未重新加入(或受到政治問題的干擾不得加入)。台灣曾於1966年舉辦APBU第三屆年會,使台北受到國際視聽之重視,當年舉國上下重視的程度,可見其外交意涵之重大。

    不過現階段台灣加入APBU,會有政治歸屬上之問題,依據會員入會規則,所謂Full Members必須給予獨立國家者;而Additional Full Members則授與非獨立國家者(如香港、澳門);該政策對台灣而言,頗有進退維谷的困擾,參與前者必然與中國產生政治爭議,加入後者無疑混淆台灣現有定位。目前以關係會員 (Associate Members) 身份加入,可能是較為可行且避開爭議的策略。

  3. 歐洲廣播聯盟 (European Broadcasting Union, EBU)
  4. 由瑞士廣播電視業者發起,於1950年在日內瓦成立,並在布魯塞爾成立技術總部,該組織成立初始之宗旨就在進行節目之交換,包括影片、重大事件實況、即時新聞報導之交換及國際版權之釐清等事務。聯盟於1953年起成功建立「歐洲電視網」(Eurovision),使歐洲各國的節目有系統地在彼此之間流通播出,促進國際交流,特別在體育與藝術節目部份。該聯盟在歐洲領域事務上,為一代表公共廣播服務的旗艦組織,而且提供公共廣播業者會員在政治與法律上的協助,以達成他們在國內事務範圍中的播出使命;同時在國際組織內(特別是歐盟與歐洲理事會)代表公共廣播業者捍衛其權益,提供法律諮詢與研究,分析廣播事業發展潛力,以建立公共電視國際的名聲及個別國家公視的策略。

    EBU為現今國際廣播聯盟中規模最大者,除了歐洲本身領域與相關之北非與中東國家(69位積極會員代表50個國家,active members)外,還有區域外49位關係會員 (associate members) 代表29個國家,同時也與全球數個區域性廣播電視聯盟密切合作(包括APBU、NABA、URTNA、ASBU、OTI)。

    本會於1999年底與EBU已有初步接觸,同時也獲得該組織法律部門的歡迎信函,未來如果評估加入得宜,應儘速展開接續的聯絡工作。目前該會的關係會員國身份 (Associate Member),為本會加入的歸屬層級,本會應善用時機積極開創國際交流之契機。

  5. 大英國協廣播協會 (Commonwealth Broadcasting Association, CBA)
  6. 大英國協廣播協會於1945年成立,至今為止總計有會員90家廣播組織,代表54個國家,遍佈於歐、亞、非、美洲、西印度群島、澳大利亞、太平洋等地區。該組織是現今國際領域中特為強調專屬公共廣播業者的機構,直到1995年才修改會章容許商業電台加入結盟會員 (Affiliate Membership),前提是該電台必須有相當承諾致力於公共廣播服務的製播。

    CBA主要的工作,在於提昇大英國協廣播業者播出內容的品質,具體的事項有:1. 提供基金訓練會員事業的管理與製播技術;2. 強化表達自由與傳播權利;3. 充實會員國產業資訊的登錄;4. 精緻化公共廣播服務的理念;5. 提供業者交流機會與意見交換之論壇(舉辦年會),CBA可謂一個專屬於公共廣播電視業者的智庫組織。

    然而,大英國協廣播協會仍以大英國協對象為會員基礎,因此本會加入有結構上的困難;但目前有另一個英國為本的組織成立,名為「國際公共廣播電視組織」(PBI),聯絡人David Barlow,駐在地於倫敦;1999年年會於北愛爾蘭首府貝爾發斯特召開,由BBC做為地主國籌劃而成。這是一個廣納國際各國會員之組織,與CBA關係密切,今年年會也與CBA、及南非公共廣播公司 (SABC) 共同合作,組成一個帶狀9天的公共廣播研討特會。透過PBI的年會,是一個可能的窗口,讓本會與CBA會員進行廣泛的交流。

  7. 北美廣播協會 (North American Broadcasters Association, NABA)

北美廣播協會原名為北美國家廣播協會,駐在地於加拿大,雖然會員開放商業與非商業電台的加入,然而北美重要的公共廣播與教育文化業者都加入了該組織,包含:CBC/SRC、NPR(美國公共廣播網)、PBS、Discovery Communications、A&E、VOA、RCI(加拿大國際廣播)、CNN、NTL、Telesat (前加拿大公共衛星傳播公司)。另外,NHK以協會之盟友身份加入。

北美廣播協會主要宗旨在於,代表其會員國利益參加國際性廣播、電訊、新聞、技術等組織並參與、主持國際會議,同時主導「世界廣播聯盟」(World Broadcasting Union, WBU) 的活動,該組織是由NABA、APBU、ASBU、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Broadcasting、CBU、EBU、OTI、URTNA於1992年所共同成立。NABA不但擔負WBU秘書處工作,同時為國際衛星聯盟、數位廣播聯盟之主席,據此於國際及區域組織討論世界電訊問題上,為業者爭取權益。WBU另有一項重要的活動就是,每年贊助(自1996年起)聯合國舉辦「世界電視論壇」(World Television Forum),以一項電視相關的全球議題,讓世界主要的公共廣播與管制機構參與討論,形成共識,並訂每年11月21日為「世界電視日」(World Television Day)。 該會所有正式會員身份皆只授與北美地區業者,所有本會參加只能以盟友之身分出席。

參、個別組織的相關活動介紹

(一)亞洲太平洋廣播聯盟 (Asia-Pacific Broadcasting Union, APBU)

該組織主要提供會員國業者以下的營運服務:集體購買體育節目之諮商、廣播服務科技之顧問、節目交換、研討會與工作坊之訓練、代表出席國際會議。

APBU有特別專設之節目部,現今主要進行兩個計畫:兒童節目、10至30分鐘紀錄片之交換。同時也長時間進行亞洲節目整體形象輸出之計畫 (Asia Speaks Out),讓優良精緻的節目可以在全球領域上播出。

(二)歐洲廣播聯盟 (European Broadcasting Union, EBU)

聯盟成立重要宗旨之一就是交換歐洲節目,自1953年倫敦女皇嘉冕典禮以來,Eurovision之名聲就不徑而走,目前每年平均交換25,000則新聞及7,700小時的體育與文化節目;同時也透過各種競賽,交流節目製作之格式 (format);今年Eurovision在夏季舉辦了巴哈逝世250週年慶24小時聯播之特別節目,除了歐洲成員國家播出外,NHK與PBS都加入播出;另外,歐盟七國也於今年發起 "Night Trade" 聯盟,讓晚間黃金時段非商業性節目(從紀錄片、劇情片到錄像藝術)之創意,可以分享給不同文化領域的收視群眾,而這項計畫甚至可以開放給非會員國參加。EBU也曾在聯合國委託下,幫助科索夫架設廣播電台,並訓練經理人員,主要由BBC提供協助。

此外,歐洲區域性的公共廣播業者也常進行合作,舉例來說:2000年4月東南歐 (South East Europe, SEE) 公共廣播業者就齊聚一堂(保加利亞、阿爾巴尼亞、匈牙利、斯洛尼亞、土耳其、希臘、羅馬尼亞、塞爾維亞、馬其頓、克羅埃西亞、科索夫),簽署「公共廣播業者促進和平民主協定」。具體工作內容,包含以下數點:

onference on Regional Co-operation

between Public Broadcasters in South East Europe,

Bornholm 1 3 April 2000

http://www.bmc.dk/news/conference_public_broadcasters.htm#top

  1. 建立公視彼此合作的關係
  2. 設計管制機構、政體來制訂合作政策
  3. 推動EBU與歐洲理事會之公共服務標準
  4. 推動工作倫理規範 (ethical standards) ,特別在規範防治衝突、促進少數民族權益之節目議題
  5. 進行專業訓練提昇工作標準
  6. 以兩年計畫為期推動節目合作與訓練計畫
  7. 發展策略思考以迎向互動電視世界

SEE在今年的工作計畫包含:設立工作小組研究議題、制訂規範、安排與政治決策者對談;並進一步與EBU、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歐洲理事會合作。而在節目合製與交換上,SEE決定推出波羅的海國家 (BMC, Mare Balticum) 模式的新聞交換雜誌節目給西方媒體;在兒童與青少年部份,將依照相同模式訓練及製作青年雜誌節目;成人教育部份,將製作「認識資本主義」節目給前社會主義國家播出;紀錄片部份,將以區域重要議題:生態環境、販毒、娼妓,所謂生命線系列陸續推出節目。

在人員訓練部份,分成三個部份進行:

  1. 節目策畫與製作訓練:節目形式(兒青、地方新聞、生活時尚);劇本發展(兒青、動畫、連續劇、紀錄片);生產(攝影棚製作、動畫、連續劇、紀錄片);
  2. 國際合作、多元與少數族群節目管理訓練:合製、製作人品味管理;鄰國新聞、國際特派記者報導、小眾節目;
  3. 特殊部門廣播從業者專業訓練:去中央型公共廣播財政與編輯政策;多語言廣播服務;新聞娛樂主編業務;編輯與管理企劃雙元搭配;匯流政策;節目排檔與行銷;未來政策;無國界行動與版權政策。

(三)大英國協廣播協會 (Commonwealth Broadcasting Association, CBA)

CBA特為重視專業訓練與會員國之間交流的事務,因此排定了全年度訓練課程給所有會員參加,以2000年為例,包含了:廣播新聞從業人員網路訓練、網路管理、調查新聞學、健康節目影響評估、系列劇本撰寫、廣電健康節目製作、錄音室轉播站規畫與維護、兒童節目製作;同時每年一度的年會也已學術主題方式,配合節目競賽活動,研討製播技術的精進;而CBA的會員資格中,也獨自一格地成立訓練機構類別,凡此證據皆顯示該組織的特殊功用。

今年度重要的計畫為教育電視節目製播訓練,由BBC之子公司EBS負責,從印刷與錄像到數位科技的動畫皆是訓練的課程;另一項為Indo--「歐洲廣播與電視記者訓練」,對象為印度與歐洲業界,製作成品為廣電的新聞紀錄性節目,內容包含各國環境汙染、替代能源、環保旅遊等議題。

European Commission - Funded European Union - India Cross - Cultural Exchange Project http://www.oneworld.org/cba/euindia/index.htm

Training in Educational TV http://www.oneworld.org/cba/training/educationaltv.htm

 

另外以南非公共廣播公司 (SABC) 為例,其近期的數位化影音檔案工程,就由公司組成的專案計畫團隊負責,開始評估總計小時數、版權之管理、及傳輸之方式,該案的主持人同時也是EBU未來數位廣播檔案工作小組的成員。從如此規模聯繫,可見EBU與CBA的公共廣播業者,透過加入國際組織可以在許多核心議題上攜手合作。而今年CBA年會也以「節目內容優先」主題,展開四天的研討會議,又將兩方從業人員聚集一堂,進行專業經驗之交流。

CBA XXIII GENERAL CONFERENCE 2000

MOUNT NELSON HOTEL, CAPE TOWN : 11 14 OCTOBER 2000

Theme: "Quality Programmes First"

http://www.oneworld.org/cba/conferenceprogramme.html

 

 

(四)北美廣播協會 (North American Broadcasters Association, NABA)

NABA內部成立五個委員會,分別是:網際網路與資料傳輸、法律、新聞與製播、運動、技術等。這些委員會分別肩負研究相關廣播議題、媒體市場評估、代表出席國際會議、新聞交換與運動節目轉播、技術規格建議等工作。但NABA的主要活動比較投注於參與及籌備國際會議的召開與意見表達,特別是透過由其主導的WBU。如每年一度的聯合國世界電視論壇 (UN World Television Forum),今年11月將以「開發全球電視網路為數位時代的價值」為題,探討網際網路與電視的匯流、以及「跨越數位之鴻溝」等全球議題,贊助的組織還包括日本的NHK、義大利的國家公視RAI。

WBU同時也利用今年6月,當EBU甫於慶祝其成立五十週年慶之際,在日內瓦舉辦廣播高峰會,探討數位化之趨勢,相關主題計有以下數項:現階段公共廣電數位化、發展中國家的問題、網路全球化對廣播之意涵、數位時代之版權、廣播業者自由化與再管制的時機、運動節目版權、頻率保障、WBU未來合作的模式。該會議之舉辦,即表達出全球廣播聯盟對於EBU以公共廣播制度為主的價值之高度肯定。

Millennium UN World Television Forum to

Focus on Convergence between Television and Internet.

Annual UN TV Forum, 16-17 November 2000

UN Headquarters in New York City

under the banner

TV@globe: Exploring Values for the Digital Era

http://www.un.org/tvforum/main.html

 

    結論

參與國際社會,雖然對於本會走向國際化與合作交流有相當大的助益,但是正如台灣的外交處境一般,有許多國際政治現實的橫阻,同時加入會員所當盡的財政義務,也是本會在現今經費持續遞減狀況下,所應考慮的因素。在交流初期當務求目標明確、行動果決、成效卓著、經濟實惠等原則;根據這些原則推動,並環觀諸現實國際政治條件,本會較易避開政治干擾又可廣泛與公共廣播制度國家充分交流的選擇,應是「歐洲廣播聯盟」(EBU) 與「國際公共廣播電視組織」 (PBI)。

審視台灣電視史料,有關參與國際組織的活動記載,幾乎只存在於1970年前的《交通年鑑》、《中華民國廣播年鑑》、以及中國廣播公司總經理黎世芬、中國電視公司副總經理董彭年的相關著作裡,距今已有30年之久,台灣缺席於國際組織的歲月實在久矣!名評論家也是台灣公共電視制度的開創者張繼高,曾在1994年為數算「台灣電視有哪些問題?」,寫下這樣一段建言 (1995: 405-6):

國際間有關電視的機構、學術團體、專業機構非常之多,我們一向疏於聯繫,從退出聯合國後,政府單位更可藉口因非會員國而怠惰不理實務。因此資訊閉塞,縱有一點點,也未能上下左右流通,影響決策品質。……,這個資訊死結,積四十年都無人注意。如果成立了電視委員會,可由委員會與交通部共同派人參加,即有解決問題的基礎了。其他如亞洲廣播公會 (ABU)、歐洲廣播公會 (EBU),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下的電視研究小組 (UNESCO TV Study Group),數不清的國際性電視節目、工程、……會議,都應擇要參加。今天,電視工業是世界性的,在國際間,我們沒有決定問題的實力,但如何被人家「決定」的過程,一定得清楚,不然不僅遇事沒有發言權,連「發問」的能力都缺缺。

在行政院組織法未改變前,無法創設廣電專屬的行政委員會,但由公共電視引領加入國際廣播電視組織,應是一個相當良性的示範,從促進國際公共事務的發展、善盡台灣在國際社會中的權利義務觀點來看,都是一個具指標性的向上發展。當然,許多客觀環境並非由本會所能控制,因此加入國際組織也需一定的謀略,國家政策研究中心曾提出一個基本行動綱領如下(葉國興,1990: 98):

台灣倘真能秉持務實外交之原則,以爭取在國際組織中之平等參與權為首要目標,則所謂名稱問題不過是談判籌碼,只要能達到目標,籌碼空間無限,任何名稱均不再成為加入國際組織之障礙。

務實行動中也顯示出,台灣欲加入國際組織必須要有不同於他國的考量,更要明確衡量手段與目搭配之合理性;對於本會而言雖然是一項挑戰,但正是我們嘗試與國際社會接觸的開始,也是藉此讓國際社會多加了解台灣發展公共廣播制度的實績,更有助於提昇國內電視產業研究與發展的品質,因此,加入國際組織雖困難重重,但值得本會慎重地考量再為嘗試。

程宗明

  • 主要參考網站

亞洲太平洋廣播聯盟 (Asia-Pacific Broadcasting Union, APBU)

http://www.abu.org.my/

歐洲廣播聯盟 (European Broadcasting Union, EBU)

http://www.ebu.ch/

大英國協廣播協會 (Commonwealth Broadcasting Association, CBA)

http://www.oneworld.org/cba/

北美廣播協會 (North American Broadcasters Association, NABA)

http://www.nabanet.com/

世界廣播聯盟 (World Broadcasting Unions, WBU)

http://www.nabanet.com/wbu.html

2000年「國際公共廣播電視組織」年會在南非

http://www.sabc.co.za/newsstand/2000/ju-de_00/nw141_04.htm

  • 參考資料

李瞻(編著,1977):《國際傳播��有關太空傳播部份》。台北:台北市新聞記者公會。

何貽謀(修訂版,1985):《廣播與電視》。台北:三民書局。

董彭年(1979):《電視與傳播》。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

張繼高(1995):《必須贏的人》。台北:九歌出版社。

林正義、葉國興、張瑞猛(1990):《台灣加入國際經濟組織策略分析》。 臺北 : 張榮發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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