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美國總統電視辯論發展經驗

研發部研究員曹琬凌2004年2月

1960年9月26日,在CBS芝加哥的地方電視台WBBM-TV的攝影棚,共和黨的現任副總統尼克森與民主黨的參議員甘迺迪,展開美國有史以來第一場總統選舉電視辯論會。這場辯論會,經過三大電視網聯播,吸引了6600萬觀眾收看。當年43歲的甘迺迪,年輕、健康的形象,加上平穩地談述防衛及經濟政策的姿態,贏得不少觀眾的好感。相反的,電視畫面上呈現的尼克森,略顯疲態、服裝黯淡,削弱了原本既有的優勢。尼克森原本並不那麼重視辯論儀表,曾有幕僚建議他,用太陽燈曝曬幾個小時,可以讓臉色看來更健康,卻被尼克森拒絕。辯論後的民調結果反轉,甘迺迪由落後轉為領先。已經有八年副總統經驗的尼克森,怎麼也沒料到會在辯論表現上輸給這位後生小輩。

那場選戰,由美國三大電視網共主辦了四場電視辯論,尼克森並沒有扭轉情勢,最後,甘迺迪以些微的票數擊敗他,當選了美國總統。

與甘迺迪辯論失敗,帶給尼克森極大的震撼。尼克森在之後的1968年大選中得勝,成為總統,以及1972年再度參選,都不再接受辯論會。因為選舉辯論會並非是法律名定必需舉行,還必須經過候選人的同意,所以直到尼克森在1974年因水門案下台為止,美國都沒有再舉行總統選舉辯論會。

美國總統選舉辯論的歷史沿革

美國總統大選電視辯論從1960年之後,因為候選人缺乏意願,在1964年、1968年、1972年中斷了三屆,直到1976年卡特與福特的那一屆總統選舉,才恢復了辯論,並且在1987年成立了民間非營利性、公正的總統大選辯論委員(The Commission on Presidential Debates ,CPD),專責辦理每四年一次的總統選舉辯論,並且在平日進行選民教育與議題研究。

現在,電視辯論已經是美國選舉文化重要的一環,當然是經過不同時期演進而來的。大致分為1960年之前、1976-1984年由婦女選民聯盟(the League of Woman Voters)主辦階段、以及1988年迄今由總統大選辯論委員(The Commission on Presidential Debates ,CPD)主辦階段。

1.1960年之前:

1858年:推溯美國政治選舉辯論的歷史,始自於1858年,後來當選美國總統的林肯與參議員道格拉斯,為競選伊利諾州參議員而進行辯論,兩人針對是否該有黑奴制度,總共在七個不同地點展開辯論,政治意義重大。

1948年:進入廣播時代之後,1948年由奧勒岡州波特蘭的KEX-ABC廣播電台主辦了一場奧勒岡州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初選之廣播辯論會,由迪威與史戴生兩人針對「是否該在美國境內禁止共產主義」進行一小時辯論,估計有四千到八千萬名聽眾收聽。

1956年:由ABC廣播網在邁阿密主辦了一場佛羅里達州民主黨總統初選辯論,時間一個小時,透過radio廣播傳送給大眾,議題也開放為廣泛辯論國內外政策。

1960年:由美國三大電視網在9月與10月共主辦四場電視辯論,這也是美國政治史上首次全國性的總統大選辯論。辯論形式是經過12次會議折衝才敲定,第一場地點選在芝加哥CBS電視台攝影棚,由CBS NEWS的Howard K. Smith擔任主持人(Moderator),搭配四位媒體記者擔任提問人(Panelists),從晚間九點半到十點半進行一個小時,程序是8分鐘開場詞、緊接著提問人就內政問題提問,候選人每人答詢2.5分鐘,回答與相互質疑之後,最後各有三分鐘結辯。

在選前一個月,「尼克森對甘迺迪」分別在華盛頓DC、紐約等地再進行三場辯論,主持人(Moderator)由主辦單位NBC、ABC輪流派員擔任。值得一提的是,第三場的辯論會嘗試採用「東西岸兩地連線」的新方式,尼克森在洛杉磯的ABC攝影棚,甘迺迪在ABC紐約攝影棚,而提問記者則與尼克森一起在洛杉磯攝影棚。

這四場歷史性的政治辯論可以說大致確立了總統電視辯論的形式,透過電視網聯播,每一場都吸引了6千萬人的關注。選民從此可以透過電視,「看清楚」總統候選人的政見立場與人格特質。

2. 1976-1984年由婦女選民聯盟(the League of Woman Voters)主辦階段

中斷三屆總統選舉辯論之後,由民間非營利組織--婦女選民聯盟(the League of Woman Voters)主辦了三屆的總統選舉電視辯論,並且每屆同時辦理一場副總統選舉電視辯論。
為了擴大傳播的效益,每場轉播形式與白宮記者會以及國會採訪相同,是由主辦單位負責提供共同訊號,免費提供給各家電視媒體使用(free to everybody),並且全國同步聯播,每場都吸引4千萬8千萬人收看。

1976年:民主黨候選人卡特與現任副總統福特於9月23日、10月6日、10月22日分別在東岸費城、西岸舊金山、以及維吉尼亞州的威廉士堡三大城市展開三場電視辯論,會場由1960年代在攝影棚移到了各地的大型會議中心或是表演廳,時間選在東岸時間九點半到十一點的晚間電視黃金時段,,每場辯論九十分鐘。10月15日在德州休士頓舉辦一場副總統候選人孟岱爾與道爾的電視辯論。

延續了「尼克森對甘迺迪」的辯論形式,四場辯論會中,輪流由各大新聞媒體專業人員擔任主持人(Moderator),包括了巴爾迪摩太陽報的Ediwin Newman、NPR(美國公共廣播電台)的Pauline Frederick、ABC NEWS的Barbara Walters、以及芝加哥太陽報的James Hoge,每場各有三位提問人,包括紐約時報、洛杉磯時報、新聞週刊(NEWSWEEK)、美聯社(AP)以及ABC、NBC、CBS三大電視網的資深記者,輪流參與提問。

根據尼爾森媒體調查,這一屆三場總統電視辯論每場都有6千多萬人收看,而副總統辯論則有4千3百多萬人收看。

當時兩黨候選人之中,民主黨的卡特(原任喬治亞州州長),比隸屬共和黨的現任副總統福特,在辯論會前的知名度、支持率上要來得低,但在辯論會後,局勢逆轉,結果卡特獲得勝利。

1980年:這一屆只辦成了兩場總統選舉電視辯論。原因是,主辦單位婦女選民聯盟認為,獨立參選人安德森民意調查聲望足夠,要求舉辦三人電視辯論,但遭到現任總統卡特拒絕,所以最後只有9月21日雷根與安德森在馬里蘭州巴爾迪摩、10月28日卡特與雷根在俄亥俄州克里夫蘭分別辯論兩場。

兩場辯論都沒有候選人開場申論,而是直接進入媒體代表輪流提問,其中,「雷根與安德森」不限議題,「卡特對雷根」則分上下半場,提問限內政與外交議題。

至於辯論會的主持人則以公共性與專業性考量,分別由PBS之Bill Moyers與ABC News的Howard K. Smith擔任,提問人依舊是資深媒體記者。其中,「卡特對雷根」的那一場辯論,根據尼爾森調查,有高達8千萬人收看,創下美國總統電視辯論會的最高收視記錄。

在辯論之後,原本是加州州長的雷根,比起尋求連任的現任總統卡特,較具優勢地進行辯論,最後而勝選。

1984年:現任總統雷根與民主黨候選人孟岱爾展開兩場辯論電視辯論,副總統也舉辦一場辯論,時間都集中在10月份。

10月7日、10月21日總統兩場總統選舉辯論,每場共90分鐘,沒有候選人開場申論,直接進入媒體記者提問。議題方面,一場限定經濟政策與內政議題,一場議題鎖定在國防與外交,候選人各答詢2.5分鐘,媒體提問人各1分鐘追問,候選人1分鐘對手反駁,4分鐘結辯。主持人分別為ABC News的Barbara Walters、與巴爾迪摩太陽報的Edwin Newman。每場收視觀眾估計都超過6千萬人。

至於副總統則由共和黨候選人布希與民主黨女性副總統候選人費拉蘿辯論,主持人是ABC NEWS的Sander Vanocur,辯論前半場議題鎖定內政、後半場辯論外交政策,收視觀眾估計達5千6百萬人。

以上各場全國性總統副總統電視辯論,都是各大電視網同步轉播,時間都選在東岸時間晚間8點到10點30分的黃金時段。

3.1988年到2004年:總統大選辯論委員(The Commission on Presidential Debates ,CPD)主辦階段

成立於1987年的總統大選辯論委員會(CPD)是為舉辦全國性總統大選而設立的常設機構,確保閱聽人能獲得最足夠的資訊。除了主辦與贊助四年一次的總統、副總統選舉辯論,CPD也進行與選舉辯論相關的研究,並且贊助學校、社區舉辦各種公共形式(包括地方選舉或是任何地方公共議題)的辯論,定位為民主政治教育的民間機構。

A.認識總統大選辯論委員(The Commission on Presidential Debates,CPD)

這樣民間非營利性的公正組織,經費全由民間募款而來,並且自1992年起就做到資訊完全公開,網站上清楚公佈企業或是個人贊助者名單。不論是全國性總統副總統電視辯論會,甚至屬於地方選舉或是其他教育性質的辯論會,都經過一定程序的審核,務求符合美國聯邦選舉委員會(the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所要求--辯論贊助者必須是預先設定以及客觀(pre-established,objective)原則。

從1960年美國首場總統電視辯論會,到1987年成立專責的CPD,共經過七屆總統選舉,期間累積不少政治辯論的專業經驗模式。至於委員會的成立以及運作的共識,則主要根據1985年以及1986年兩個全國性研究的結論而來。

由喬治城大學的國際與策略研究中心贊助,在1985年組成了全國選舉委員會(the Commission on National Elections),這個超黨派小組(panel),由前美國國防部秘書Melvin r. Laird與前民主黨全國委員會主席Robert S. Struss共同擔任主席,並且邀集40位包括公共政策、財經、勞工、以及各大電視網在內的各媒體、加上主辦多次辯論的婦女選民聯盟(the League of Woman Voters)等代表組成,並做出8點結論:

  1. 美國選民期待,在總統提名確定後,主要候選人共同出席辯論,應該是選舉過程中不變而重要的一環。為了減少每屆總統辯論的不確定變數,建議應成立制度性專責組織。
  2. 1988年是20年來,首次沒有現任總統尋求連任的總統大選,是最好的時機。
  3. 民主、共和兩黨應承諾促成總統候選人出席辯論。
  4. 兩黨須成立一個運作機制,在正式提名前,就先仔細研商關於辯論日期、地點的安排。
  5. 在勞動節(9月的第一個禮拜一)與11月初大選期間,至少要舉辦三場總統電視辯論。
  6. 期間至少舉辦一次副總統電視辯論會。
  7. 應該公平提供時間給兩黨以外的獨立候選人,然而每屆可根據客觀情況再做考量。
  8. 雖然電視辯論重要性日增,但仍然無法百分之百的完美,來傳達候選人的品質、觀點、以及是不是最適和的人選。因此,必須繼續追求其他方式增進總統副總統選舉過程中的公眾認知。

第二個辯論相關研究是在1986年,由二十世紀基金會委託哈佛大學政治學會負責,由前美國FCC(the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ion)Newton N. Minow擔任主席,這個研究小組由30位有選舉辯論經驗者所組成。最後發表以下結論:

  1. 四年一次的總統選舉辯論必須制度化。
  2. 民主與共和兩黨必須承諾,參與選舉辯論是符合公共利益的重要貢獻。
  3. 兩黨應立即成立總統辯論小組來負責1988年的辯論。
  4. 這個總統辯論組織必須由不同公眾利益代表來組成諮詢委員會。
  5. 總統選舉專責組織應該最好在1987年成立,負責籌備1988年總統辯論的 相關事宜。
  6. 在大選年的勞動節(9月第一個禮拜)到10月第三個禮拜之間,至少舉辦三場總統辯論,以及一場副總統辯論。
  7. 記者提問人數應該減少,讓候選人更有足夠的機會答覆所有提問。
  8. 不可忽略第三黨派的意見。
  9. 確保第三黨派近用權利,必須公平提供電視時段。

基於以上兩個研究結論,1987年非營利性質的CPD正式成立,不接受政府與政黨的捐贈,經費完全由民間捐款,從1988年起負責主辦美國總統選舉電視辯論,並且在辯論形式上也不斷創新,例如讓辯論會走進大學校園,提供年輕選民接近理性政治辯論的教育機會;1992年開始在三場總統電視辯論中,挑選其中一場舉辦「市民辯論」(town halling meeting),由選民直接提問;1996年起,更改採單一主持人制(single moderator),讓參與辯論的候選人有更完整的發言與詢答機會。

B.CPD主辦的各場總統選舉電視辯論

1998年:CPD成立之後,緊接著就是1988年的大選,共和黨現任副總統布希與民主黨杜凱吉斯共同角逐美國總統。這一屆共舉辦了兩場總統電視辯論、一場副總統電視辯論。首先是舉辦地點,開始走進大學校園,第一站從北卡羅萊納州的Wake Forest大學起跑,接下來是10月13日加州洛杉磯的U.C.L.A.〈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

辯論仍舊是一位主持人、三位媒體記者提問,無候選人開場申論,而直接進入媒體提問,進行方式與四年前相同。美國公共電視PBS晚間新聞(News Hour)的主播Jim Lehrer擔任首場總統電視辯論主持人、第二場主持人則是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知名主播Bernard Shaw,兩場各吸引6千多萬觀眾收看。至於副總統辯論,由PBS Judy Woodruff主持,估計全美收看觀眾達4千6百多萬人。

1992年:民主黨候選人柯林頓挑戰現任總統布希,加上獨立參選候選人裴洛,三人共進行三場總統電視辯論,副總統搭檔則參加一場電視辯論。總統辯論地點,依序選在密蘇里州聖路易市的Washington大學、維吉尼亞州的Richmond大學、最後一站則在密西根州的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密西根州立大學〉。

主持人方面,PBS News Hour主播Jim Lehrer角色加重,一人擔任了第一、三場辯論主持人,至於第二場則由ABC的Carole Simpson任主持人。副總統辯論則由ABC的Hal Bruno主持。值得注意的是,第二場總統辯論開始採用市民會議〈Town Hall Meeting〉方式進行,提問人不再是媒體記者,而是209位經過抽樣挑選的中間選民(uncommitted voters),更擴大了選民直接參與層次。

1996年:民主黨現任總統柯林頓與共和黨後選人道爾共同競逐,共舉辦兩場總統辯論,一場副總統辯論,三場辯論會都是由美國公共電視PBS主播Jim Lehrer主持。這時候,不再有媒體提問人,除了第二場是市民會議〈Town Hall Meeting〉方式,由113位中間選民參與發問之外,其餘兩場都是只有主持人〈Single Moderator〉全程負責提問,因為PCD認為,這是最好的方式,讓候選人提供最足夠的資訊給美國民眾。

雖然保持了主要電視網聯播的傳統,而且舉辦時間盡量避開全國性球賽熱季,但是在多頻道之後,收看總統電視辯論的觀眾不如以往,1996年兩場總統辯論會收看觀眾下降到4千6百萬人以及3千6百萬人,副總統辯論收視人數也降到2千6百萬人。

2000年:現任副總統高爾與共和黨德州州長小布希角逐2000年美國總統,選前民調只有一百萬票上下的差距,競爭相當激烈。兩個陣營從半年前就開始準備辯論,高爾陣營甚至溫度都模擬跟真正的會場相同,連觀眾體溫讓會場溫度提高多少,都事先調查,其重視程度可見一斑。

這一屆舉辦了三場總統辯論,其中一場是市民會議〈Town Hall Meeting〉形式,兩場為單一主持人,總共三場總統辯論會都是由PBS的Jim Lehrer主持;副總統辯論則由CNN主播Bernard Shaw主持。

2004年:早在2002年3月,CPD就接受美國各社區、特別是各大學校園提出的申請主辦企畫案,經過實地審查,在2003年4月公布了14個入圍名單。2003年11月6日,也就是距離大選還有一年時間,CPD就已經公布了2004年底大選的三場總統候選人辯論將在9月30日、10月8日、10月13日舉行,副總統候選人辯論則敲定在10月5日,各場也都確定了主辦地點,籌備程序甚至早於兩黨黨內初選。

媒體扮演催生角色,而逐漸向專責化發展

媒體基為提供公共論壇的社會責任,在早期美國總統政治辯論中,扮演重要的催生角色。但從1976年開始,改由民間非營利性組織,如婦女選民聯盟,以及後來設立民間專責組織CPD負責籌辦,其公正、超然的立場,當然是基本要素。也正基於「公共特質」的考量,盡管美國電視新聞界不乏資深而專業主播典範,但公共電視PBS主播Jim Lehrer從1996年起就是各場總統電視辯論會主持的「不二人選」。

近年來,美國總統選舉辯論會不但巡迴全國各地大學校園,讓成千上萬的年輕學子在政治化的過程中,能有直接參與的第一手經驗。辯論形式也逐漸抽離「多位媒體提問者」的中介角色,開始朝向市民會議〈Town Hall Meeting〉的模式,增加市民的直接參與。這不僅是四年一度的政治權力的角逐而已,已經成為不斷深化「民主經驗」的社會教育過程。

不過,美國電視新聞報導政治活動,仍然有逐漸流於淺薄化趨勢,「賽馬式」地追逐選情。於是在2000年美國總統大選時,由威斯康辛公共電視台(Wisconsin Public Television)、廣播電視新聞主管協會(RTNDF)、PBS民主計畫(Democracy Project)組成了新聞專業組織BPJ(Best Practices In Journalism),協助各地方電視台(商業台或公共台)製作包括辯論、候選人介紹以及規劃深度議題式的政治選舉報導。這個組織提供講師贊助舉辦Workshops式的教育訓練與討論,並且蒐集各種政治選舉的典範型報導(Model Stories),建立報導資料庫,藉由網路就可以連線收看。

不管在台灣或在美國,電視都已經是一般民眾接收資訊的重要管道。但每逢選舉,國內電視新聞總是「熱鬧有餘,公共性不足」,欠缺探討公共政策的理性思辯空間。在這樣的時空環境下,舉辦總統選舉電視辯論會,越來越受到社會期待與關注。

但是,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經兩組以上候選人同意,個人或團體得舉辦全國性無線電視辯論會,電視台應予受理,並得向中選會申請經費補助」,也就是,辯論會是在候選人同意的基礎下,而不是法定的必然。

2002年由澄社、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公共電視所組成的聯盟,成功促成了台北市長選舉舉辦了兩場辯論會。2004年澄社、中國時報、台灣日報、自由時報、聯合報、公共電視組成的主辦聯盟,繼續促成2004年總統選舉兩場電視辯論會,這也是我國有史以來首次總統候選人電視辯論會,極具民主深化價值。

電視辯論會,不見得是檢驗候選人的最完美的方式,但依美國40多年來的發展經驗來看,它已經是政黨與候選人對於選民重要的民主承諾,而且內涵與形式都是與時俱進的。而台灣,還正在起步,期待累積更多經驗與社會共識。

參考資料:

  1. 總統大選辯論委員網站(The Commission on Presidential Debates ,CPD) http://www.debates.org/index.html
  2. 鄭自隆(1995),《競選廣告-理論、策略、研究案例》,台北,正中書局,頁
    182-256。
  3. Julian Borger(2000),face to face TV combat that may swing election in Washington,The Guardian,Saturday September 30。
    http://www.guardian.co.uk/international/story/0,3604,375496,00.html
  4. Lights, camera, action(2000),The Economist print edition,Sep. 28。
    http://www.economist.com/printedition/displayStory.cfm?Story_ID=381402
  5. 新聞專業組織BPJ(Best Practices In Journalism)網站
    http://www.bpjtv.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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