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美國人在歐洲--Dr. Jeffrey A. Hart對地面波數位電視政策的詮釋

 

第一在於定義廣播電視業者與用戶的需求,然後開發數位科技投合於這種需求的環境,而非倒行逆施,這是歐洲政策過去以來的共識。

美國印第安那大學政治系教授Jeffrey A. Hart博士,長期投注於高科技產業政策的政治意涵研究,自1989年開始關注高畫質電視政策的問題,並延伸觸角到歐洲與日本,比較三大強權的電視數位化政策異同,近年來的重要見地,發表於哥倫比亞大學電傳資訊研究所(Columbia Institute for Tele-Information)1997年的研討會上,這篇論文幾經轉載,收錄為1999年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的指標科技系列著作:《數位電視經濟、技術與內容》的壓軸文獻,題目為〈數位電視在歐洲與日本的發展〉1。Hart博士目前埋首於準備新著的問世:《數位化之歧異:高畫質電視的政治意義解析》。

Hart博士取法於歷史研究之精神,詳細地交代了歐洲與日本數位電視政策之發展,在歐洲與日本的崛起中,他似乎以「鑑古知今」、「他山之石」、「取人之長」的角度,對美國政策作了間接的評論。在這樣的對照下,Hart博士似乎更為以中肯與務實的立場,超越三大經濟強權自我價值觀的爭辯,得到較為清楚的發展圖像與比較觀點。因為每一種歷史的分析,其實都是對當代現象的反思,作者借用歷史回顧的手法,間接地檢討現今的問題。

Hart博士的論著,也得到法國的「歐洲電訊與視聽工業研究所」2(institut de l' audiovisuel et des telecommunications en europe,IDATE)的長期關注,不但發表其論著,同時也提供相當多的歐洲數位電視發展報告,Hart博士的特殊關係與寫作立場姑且稱之為「一個美國人在歐洲」的寫照。

數位電視發展的前「歷史」

早在數位電視概念具體成型前,三大強權的電視工業就曾開始思索電視產業的蛻變。最初各國都鎖定在畫質的更新工程上,因此數位電視的浪潮的前身即是「高畫質」(High Definition)電視的潮流。歐洲於1981年開始,透過歐洲廣播電視聯盟(EBU)執行一個EUREKA計畫,發展類比訊號的高畫質電視(HD-MAC, High-Definition Multiplexed Analog Component)系統;日本早於1964年就開始思考畫質精進的電視系統,長期的努力於1984年達成協議,開發類比式Hi-Vision,並且由衛星電視優先使用,稱為MUSE系統(Multiple sub-Nyquist Sampling Encoding)。然而歐洲與日本的兩套高畫質系統,紛紛於1993年與1997年結束,轉而採取直接進入數位電視領域的策略,取得目前發展的先機,這樣的轉折代表著如何的意義?

商業開發需求先於科技規格要求

歐洲管理與企業顧問專家在1999年合著的一本書:《數位錄像廣播科技、標準與管制》3之序言中,清楚地揭示DVB Project的導向,是運作在商業環境而非標準團體的規範下,因此營業的需求考量遠在技術規格精進的要求之上(commercial requirements preced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接續的前言中,他們指出,科技發展不應被視為一種外因決定性質的要素(exogenous determining factor),而應是一種以社會整體為考量下的活動與關係產物。所謂外因性的講法,如同將科技視為一種完美之典範,強調其效能不受社會因素所制約、其進展為人類無法抗拒之過程、其果效為全球同步地受惠。

換句話說,歐洲觀點下的數位電視發展趨勢,為一種受社會條件制約的產業變貌、其進展受人類接受度而左右、而全球各國對於數位化之政策作為皆有不同。因此,1993年歐洲成立Digital Video Broadcasting (DVB) Group,放棄過去類比與高畫質的發展取向,即是正視到數位電視發展與社會文化密不可分的內因性(endogenous)本質4

這項看法絕非來自哲學性的思維與辯難,而是來自務實的社會調查所知。1996年在歐洲廣播電視聯盟(European Broadcasting Union)支持下,Digital Terrestrial Television Action Group(DigiTAG)5就協助DVB Group瞭解數位電視應有的經營模式(business model)。EBU 技術部門也是DigiTAG計畫經理Edgar Wilson,具體提出DTT (Digital Terrestrial Television)service model的基本想法所在6

引進新地面波電視服務並非技術議題;立基在成千上萬的類比式信號廣播網上,新的技術工具雖必須投合於現存系統的運作,但仍有許多影響決策的議題皆為非技術性的,這些包含歷史、地理人文、政治與經濟,而且正是這些因素造就了每一國家計畫的獨特性。

DigiTAG自1999年初起,進行了大規模的業者意見調查,將數位電視發展的趨勢分成六大類來歸納:一、立法、管制與發照;二、標準設定;三、市場導覽;四、服務規畫;五、技術基礎建設;六、新服務議題。1999年11月起又進行第二次產業意見大調查,涵蓋範圍遍及歐洲十六國、新加坡與澳大利亞,及二十個組織團體,此次調查目的在確實瞭解每一國家現有主流廣電媒體之生態(地面波、衛星與有線電視),以及技術議題,包含應用軟體介面(API)與條件式接取系統(CAS)之選擇。 

也就是在這樣務實之基礎上,Dr. Hart認為歐洲自DVB系統開發以來,就設定了兩項具體的看法:

  1. 高畫質影像的取向為過早且未成熟的技術規畫;
  2. 衛星與有線電視數位標準應先行解決,因議題較為急切且單純;

前者考量反映了對數位化科技較為務實的評估,同時尊重業者與用戶的現有選擇;後者考量數位電視在資訊社會中基礎建設統合的重要性(付費電視的定址鎖碼、數位與類比轉換的機上標準)。就此,Dr. Hart引述一名觀察家所言,DVB成功的秘密武器在於:先就業者使用需求來設計投合之科技,而非顛倒此順序而行。 

歐洲各國的數位電視政策(英、德、法、西班牙)

Dr. Hart的認為,歐洲各國推動數位電視的主要動力,在於新進衛星與有線電視頻道業者,一來歐洲現有的公共電視頻道無法滿足觀眾的所有需求,二來數位化意即象徵著鎖碼化(encryption),這些正是該業者所鎖定的消費訴求,以及所賴以維生的附加價值經營之道。

因此,DVB Group對歐洲整體電視產業的初期貢獻,在於設定衛星與有線電視的數位互通之規格,同時確保先進業者與未來地面波數位化之規格相符。英國部份,有鑑於Murdoch衛星電視集團的市場先進身份,因此積極推動地面波電視數位化產業,以保持公平競爭的狀態。Independent Television Commission (ITC) 強力執行國家政策,不但排除Murdoch集團進入British Digital Broadcasting (BDB,地面波數位頻譜經營者),同時否決與工黨親善的Digital Television Network (DTN) 的申請,因其財務規劃能力不足。

德國部份,由於地面波網路資源控制在德國公共電視集團ARD、有線電視網路大部份控制在德國公共電信業者Deutsche Telekom手上,所以私營數位電視業者就從衛星電視發展開始切入,形成分庭抗禮的局勢。私營方面,總計有三個企業集團參與其中,包含Kirch Group(發行美國好萊塢影片的巨亨)、Bertelsmann AG(德國跨國集團娛樂公司)、 Compagnie Luxembourgeoise de Telediffusion(CLT、盧森堡為根基的獨佔電視產業)。

由於德國公私營媒體呈現著勢均力敵的局勢,因此德國政府(如Cartel Office)則扮演著維持公平競爭之角色,並援引歐洲理事會(European Commission)的判例,來導正發展之方向,防制交叉壟斷7

1994年起,公私營媒體集團的合縱連橫發展展開。德國政府首先否決了Kirch、Bertelsmann、Deutsche Telekom的聯盟策略,因為他們的實力將足以掌握所有付費電視發展的基礎。1996年Bertelsmann單獨於Deutsche Telekom、Vebacom、CLT、ARD、ZDF結盟,推出完整系統的付費電視平台(Mediabox,由Multimedia Betriebsgesellschaft, MMBG集團運作),然而Kirch Group 從頭至尾都反對該計畫,由於Kirch 擁有經營衛星電視的先機,最後使該計畫破局。

1996年起Kirch Group獨立發展數位衛星電視服務DF1,然而高昂的機上盒裝置(D-Box),以及Deutsche Telekom拒絕合作傳送其訊號,使該業務發展遇上瓶頸。同一時間,Bertelsman與CLT宣佈合併成CLT-Ufa,掌握了17個歐洲電視頻道,展開與Kirch Group的競爭。

另一方面,Kirch Group由於DF1計畫的失敗,想與Bertslemann AG的合資付費頻道事業Premiere合併,來強化競爭力,卻連續遭致歐洲理事會在1998年否決及German Cartel Office隨後的否決,導致1999年Bertelsman AG認為數位付費電視前景不明而退出經營。德國政府認為切斷此兩集團的合作關係,反有助於未來公平競爭的局面穩定。

現階段而言,Kirch Group的Premiere World為唯一的數位付費電視服務;未來RTL(CLT-Ufa控制)將推出四個數位電視頻道;ARD、ZDF也將推出Simulcast方式的數位電視節目服務,如此達成競爭的均勢。

法國方面,目前經營數位付費電視服務的業者有三:主要為Canal Plus,為法國總統密特朗與社會黨的重要支持者擁有;其二為TPS,由被拍賣的國營電視台TF1、公共電視台France Television、M6-Metropole Television (由Bertelsmann與CLT共有)、Compagnie Generale des Eaux等共同投資;其三為有線電視業者Multicable,由法國公共電信與民營傳播公司合資,提供寬頻上網服務。

西班牙部份,也由Canal Plus與該國全國報紙集團Prisa合作,推出Canal Satelite Digital (CSD),一種數位付費電視服務;另一方面,有西班牙獨佔電信業者Telefonica結合當地與國際伙伴經營的Distribuidora de Television Digital (DTD);近來,西班牙公共電視Retevision開始私營化,由該國國營電力公司Endesa、及義大利STET電力公司、銀行集團購得股份,並且於1998年獲得經營區域電話的的執照,成為經營數位電視另一主力8,目前RETV所投資49%的子公司Onda Digital,已經獲得國家頒發的數位電視執照,將加入付費無線電視服務的行列9

總括來講,歐洲的數位電視政策發展方向,在於先制訂可行的數位電視標準,減低業者採用的風險,同時加速數位化的進程,並提供不同系統共通的規格作為未來整合的基礎,如採用COFDM (Coded Orthogonal Frequency Division),使地面波在技術上與衛星有線電視產業相融合;另一方面,容許跨歐洲的事業集團與本國地方業者合作,以形成互相競爭的數位電視產業,維持公平交易的環境。總之,政府以負責任、強有力之作為介入公共政策之形成。 

日本數位電視之峰迴路轉

日本為高畫質電視發展的先鋒,同時為了開拓電視機的外銷市場,特別與美國的方向密切配合,然而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FCC)自1990年制訂了發展全數位方向的電視政策,使日本原來以類比訊號傳送高畫質的取向,受到嚴重的挑戰。然而原本投資設計該體系的業者,包含公共廣播NHK、以及相關的私營電視台與電器廠商,仍然希望能持續推展MUSE/Hi-Vision系統。

NHK的策略希望透過補助社區團體購買高畫質電器、或者提供便宜的轉換器(down-converters),讓一般衛星碟子與電視可以收視高畫質節目。然而,日本政府郵電省(Ministry of 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對於數位電視的考量,並非在畫質的精進而是在提供更多的選擇上,因此自1994年起就不斷地質疑NHK的領導階層的發展取向,並且藉著成立國家資訊基礎建設計畫的爭議,強調網路、多元選擇、數位化之重要,並從通產省(Ministry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Industry)手中取回電視產業發展的主導權。 

日本政府自1980年以來就積極推動衛星電視的發展,因為該通路可以免於地震火山的影響,安全性強過地面波與有線電視的設置。因此,日本於1980 年起積極引進商業的衛星電視服務。至 1996年為止,已有三大經營者存在:PerfectTV (Japan Satellite Broadcasting數個日本工商公司合資)、JSkyB(由梅鐸新聞公司與孫正義軟體銀行合資)、DirectTV Japan(美國休斯電氣公司與日本公司之合資)。因此,郵電省90年代之政策就在於積極推動日本公共與商營電視台,發射衛星電視服務,並以Broadcasting Satellite服務為名;而前二者則以Communication Satellite服務為名(JSkyB與PerfectTV於1998年合併成SkyPerfect TV)。郵電省的數位化政策,已不再是高畫質的追求,而是追求電視頻道的更多選擇,同時希望資料廣播服務一併賦隨電視頻道推出,形成附加價值服務的市場10

由於NHK仍對高畫質導向系統進行附隅頑抗,於是郵電省於1997年採取鐵腕手段,新任廣播局長Naoyuki Kohno撤換NHK的高層管理人員,由新任董事長Katsuji Ebisawa主導,推動完全數位化的電視服務政策,並於兩千年底正式發射衛星電視服務上路,不過對於地面波電視應該採取何種路徑也預留了伏筆。 

美國與歐日之間的評斷

Dr. Hart在結論中,正式評論多年來三大經濟強權的數位化政策對比。他認為,從一開始的高畫質發展取向,三個區域都同心競爭研發;但進入到九0年代,歐洲與日本卻正式棄美國而去,如今只剩美國繼續附隅頑抗,追尋著高畫質的發展,兩者規格之對比如下:

區域

歐洲與日本

美國

畫質

寬螢幕與標準畫質

高畫質與標準畫質

壓縮

MPEG-2

MPEG-2

調變

衛星

QAM

VSB

有線電視

QAM

VSB

地面波

COFDM

VSB

他同時指出,從一開始三個區域都擔心HDTV的配備對消費者而言過於昂貴,同時這種發展取向恐怕無法產生足夠的利潤,誘發電視業者足夠的信心進行系統轉換的工程。然而,在美國政府一心想要在家電生產領域超越歐日的競爭優勢之目標下,美國的電腦公司被迫繼續支持先進電視系統的大聯盟(Grand Alliance/ATSC HDTV)行動。

Dr. Hart結語說:雖然歐日在最先對於高畫質發展的取向甚為篤定,但是他們在必要時刻,對客戶的回應給予正面的評價,也就是虛心聽進消費者與電視業者的反對聲浪,於是急流勇退,追求更多節目的選擇與寬螢幕的環境,留下高畫質在原地不動,避免標準設定被家電廠商與科技研發單所獨斷

來自美國專家對美國及全球發展的評論,似乎更為客觀與中肯,這項結論是否對我國近來的的處境有所啟發,請當局慎思、慎思!(研發部程宗明/90.3.29)。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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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De Bruin, Ronald and Jan Smits (1999). Digital Video Broadcasting: Technology, Standards, and Regualtions. London: Artech House.

4. Mansell, Robin E. (1987). Information sector policy analysis: Conceptual frameworks and a Canadian illustration. Gazette, 39: 195-210.

5. DigiTAG: http://www.digitag.org/

6. Wilson, Edgar (2000). Digital terrestrial television service models. Diffusion, Spring, 12-17.

7. Holznagel, Bernd and Andreas Grunwald (1999/2000). The introduction digital television in Germany: Regulatory issue-A comparative analysi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s Law and Policy, 4 (Winter): 1-10.

8. Bustamante, Enrique (2000). Spain's interventionist and authoritarian communication policy: Telefonica as political battering ram of the Spanish right. Media, Culture and Society, 22(4): 433-445.

9. De Torres, Pedro (1999). Digital terrestrial television: The Spanish case. Paper presented at Journees Internationales de I'IDATE, 18-19 November.

10. Ministry of 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 (1999). Major Policy of Japanese Broadcast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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