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無線數位電視影像規格採用報告出爐

法國國民大會行政長(administrator of the National Assembly)Daniel Boudet de Montplaisir日前發表對於數位電視的一篇報告。報告中肯定法國數位電視(包括無線數位電視)在高畫質電視的發展(HDTV)。

Boudet一共提出8套法國無線數位電視未來的發展模式(註一),而他本身則認為其中兩套發展模式較為可行。其中第一套模式建議,法國無線數位電視應在2005年3月開播,並採用MPEG-2的影像格式,但仍以MPEG-4做為多媒體測試的影像格式。第二套模式則建議,無線數位電視開播時在第一階段採用MPEG-2影像格式,在2005年開播後則採用MPEG-4影像格式,屬雙軌並行的發展策略。

註一:MPEG-4影像格式的出現目的,並不同於其「前身」,MPEG-1與MPEG-2,屬於單一功能性的使用(如MPEG-1適用於VCD影像播放,MPEG-2則適用於高畫質電視(HDTV)的影像播放),MPEG-4適用於多媒體資料的整合應用。當數位電視採用了MPEG-4格式,則暗喻電視走向電腦化、3D資料選單之呈現,或對話式的資料互動等服務出現的可能。因此政府當於採用不同的影像格式的同時,亦說明該國政府對於其廣電媒體政策定位的想像。

資料來源:http://www.digitag.org/news/globnew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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