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種看電視的形式-手機行動電視發展近況
研發部編譯2005/3

手機行動電視的興起恐怕將會是電訊傳播產業在2005年的核心業務。 北歐電訊公司Teliasonera營運長 Ander Igels 於今年2月在法國嘎吶(Cannes)所舉辦的3G世界研討會中表示,手機行動電視收費機制的建立,將會是另一項電訊傳播產業的大事。無獨有偶,芬蘭行動電話業者NOKIA亦計畫於今年春季進駐新加坡發展手機行動電視服務。波士頓商情策略諮詢公司(Consultancy Strategy Analytics of Boston)評估,行動廣播網路架構的建立將會在2009年達到5千1百萬名使用者,估計有6百6十億美元的市場規模。

有關手機行動電視費率的訂定方面,南韓SK電訊集團則是預計於5月(以透過衛星鏈結模式)推出行動電視服務,收費為一個月12塊美金,消費者一共能收看12個影音頻道。

事實上業者們更有興趣的則會是付費內容的市場。SK電訊集團的執行長Sin-Bae Kin 認為未來該集團將電視與行動網路進行彙整。因此消費者得以透過手機行動網路獲取資訊,並亦可增加更多的廣告收入。目前在韓國共有12家手機廠商參與行動電視業務。家電集團LG表示,目前3G手機的視迅已經可以達到1秒傳遞30格畫面的傳送標準,且目前南韓數位無線訊號的涵蓋範圍與穩定度皆已臻成熟,用戶不需擔心訊號品質的問題。

不過數位行動電視這項新興的業務仍避免不了一場科技的規格戰。這場規格戰的交鋒者便是由創自於歐洲的DVB-H(Digital Video Broadcasting for Handset)及以南韓為主的DMB(Digital Multimedia Broadcasting)。DVB-H與DMB的優劣比較上,LG行動電視業務研究員Chan Yeob Yeun表示,DMB規格1秒鐘可以傳送的畫面為DVB-H的兩倍,且較不耗損手機電池的蓄電量。

目前採用DMB規格的國家,分別為日本、南韓,與Ericsson瑞典分公司。 Samsung台灣分公司亦採用DMB之規格預計在5月將投入南韓數位行動電視市場。NOKIA則是採用DVB-H之規格,並且推出比一般手機較為大型的多媒體手機。除了可以接受視迅之外,亦能接收數位廣播所傳送出的電讀文字。但這場規格戰的共同點則是皆面臨「內容版權」這個棘手的問題。未來業者則必須針對行動電視上播出的節目內容與相關的業者進行協商。

資料來源:BBC NEWS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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