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伶
.現任:客話新聞主播、 

醫生自保 診間自備「行醫記錄器」

近年來醫病關係緊張,加上急診暴力事件層出不窮,有不少醫師在急診或診間內,會使用錄音筆或針孔攝影機,當行醫記錄器蒐證以求自保,不過法務部卻認為,這可能涉及刑法妨害私生活祕密罪,而衛福部也強調,除了急診出入空間之外,醫師要在其它私密空間及門診錄音錄影,都必須取得病患同意才可進行。

醫院急診室暴力事件頻頻傳出,現在有不少醫師,會隨身攜帶錄音筆或針孔攝影機等行醫記錄器,避免萬一發生醫療糾紛時有理說不清。

醫勞盟理事長 張志華:「我也會攜帶錄音筆,我會在急診室的空間,就是他進來就知道,每一家急診室都有24小時錄音錄影,所以我自己行醫的過程,我會錄影跟病人解釋病情都OK。」

醫界普遍認為醫師在急診或門診時錄影錄音,就如同警察及救護車在執勤時會蒐證錄影,目的不在公諸於世,只是為求自保,不過法務部卻認為,錄音錄影可能涉及刑法妨害私生活祕密罪,因此必須先徵求當事人書面同意才可進行。

醫改會研究員 張雅婷:「病患其實在就診的時候,其實有時候是要檢查私密部位,其實她是很擔憂的。」

衛福部醫事司長 李偉強:「診間裡面是不能錄影錄音的,急診入口出口為了安全理由,當然是需要有,可是急診室的醫生跟病人問診的地方,那個診間裡面,它是不能有這種固定式的錄影錄音器。」

根據衛福部統計,平均每2.4天就有1件急診暴力事件傳出,所以目前全台各大醫院急診出入口,都可依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24小時錄音錄影,但私密空間和門診則必須取得病患同意,若民眾發現有醫師違法,除了可以向該醫院投訴,也可向各地衛生局檢舉。  (201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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