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生煤.禁石油焦 中市環局訂條例
台中市政府為了維護空氣品質,環保局將訂定「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要求台中火力發電廠4年內,讓1到4號老舊機組,停燃生煤,改用低汙染的天然氣燃料,並提高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讓民眾呼吸乾淨空氣。
台中市區的PM2.5年平均值,超過WHO標準的1.8倍,市府認為空氣汙染最主要的來源,就是台中火力發電廠和中龍鋼鐵,而台中市也將訂定「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要求台中火力發電廠4年內,讓1到4號老舊機組停燃生煤,改用低汙染的天然氣燃料。
台中市環保局長 洪正中:「現在的是比較劣質的燃料,所以採用高(品)質的燃料,會減少很多的空氣汙染。」
根據台中環保局的調查統計,火力發電廠加上中龍鋼鐵的燃燒生煤比例,占了台中市的98%,自治條例除了要求降低生煤的使用,改用低汙染的天然氣燃料,也不再核發新的生煤及石油焦的使用執照。
台中市長 林佳龍:「我們希望說在引進比較優質的企業投資的同時,能夠淘汰,或是能有效的管理,這一些高汙染源的這些企業。」
台中、彰化、雲林、嘉義、台南6縣市,在4月中,已經聯合簽署支持「禁燒石油焦、生煤」政策,期望能管制汙染源排放,目前除了台中市、雲林縣也已經著手制定相關的自治條例,希望各地方縣市也能跟進響應。 (2015-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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