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味鄉」混油案無罪 檢察總長非常上訴
富味鄉賣摻偽混油一案,智慧財產法院今年7月,判決富味鄉前董座陳文南、前技術總監陳瑞禮兄弟,各1年4個月,緩刑2年定讞,富味鄉公司則獲無罪定讞,但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此判決適用法則不當,今天針對富味鄉公司無罪部分,提起非常上訴。
二審判決以富味鄉摻偽或假冒,並沒有危害人體健康為由,判富味鄉無罪確定,但最高檢認為此判決,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立法意旨,適用法則不當。另外之前的大統長基,也因販售混油案,卻遭判併科罰金3800萬元,兩案犯罪事實相同,法律見解上卻有歧異,因此提起非常上訴,請最高法院統一法令解釋。 (2015-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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