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伶
.現任:客話新聞主播、 

租用農地闢建停車場 台東縣府開罰

【陳君明 台東】

台東縣池上鄉伯朗大道金城武樹,吸引眾多遊客,自從池上鄉公所全年交通管制,禁止車輛進出後,附近的自行車租賃店,如雨後春筍設立,但有業者租用農地,闢建臨時停車場,讓遊客免費停車,由於違反農地農用,縣政府針對違法業者,做出8至10萬不等的罰鍰處分,並限期改善,9日,就有數十位自行車業者代表,到台東縣議會陳情座談,而會議中也達成共識,由議會成立專案小組,朝向就地合法的方式解決,但在地社區幹部,卻持有不同意見,認為應該有配套措施,否則無利於農業及觀光發展。

「我們要生存。」

喊完口號,數十位來自池上鄉的自行車租賃業者,魚貫進入議會,其中4位業者因開闢農田,違法作為遊客停車場,日前遭到縣府,裁罰8至10萬不等的罰款,並限期改善,業者代表認為此舉,將扼殺他們的生存權。

池上自行車業者代表 彭先生:「4場(業者)捐10萬,40萬做公益,公益我們很高興,但如果是罰單,我們心很痛。」

台東縣政府地政處長 江清華:「站在執法的立場上,這是我們必須要做的,不然我們就是瀆職。」

而與會的各級機關及民意代表,卻認為停車場有其必要性,為解決地目違法使用的問題,農業處代表建議,以萬安老田文化景觀保存區,周邊停車等公共服務為由,由鄉公所提出地目專案變更,讓停車場就地合法,而台東縣議會副議長也裁示,由議會成立專案小組專案處理。

台東縣政府農業處代表 吳先生:「按照法律規定第四點,政府機關興設的公共事業,或是興辦什麼,都可以(變更地目)。」

台東縣副議長 陳宏宗:「為了這個事情,(議會)成立一個專案小組,來幫各位業者來解決。」

但有社區幹部卻認為,就地合法開了先例,未來恐產生連鎖效應,優良農地一塊塊的流失,對於池上的觀光發展,無異是殺雞取卵。

萬安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 谷栗英:「觀光的根本是源自於農業,如果說我們把它本末倒置,是因應觀光的關係,所以我們就不斷的去開發,建大型的停車場,這樣將要毀掉的是,我們池上鄉發展的根本。」

而未與會的池上鄉公所則表示,樂見議會的決議,將配合提出就地合法的方案,以解決伯朗大道,周遭停車空間不足的問題。  (201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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