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怡君
.現任:客話新聞主播 

兒少法大翻修 保障500萬兒少權益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後的兒少法,明定孩童出收養流程,可以避免發生賣小孩的事件,另外,保母管理法制化,將可以提升照顧品質,民間團體雖表示肯定,不過也認為,很多跨部會的業務,接下來還必須監督中央、地方怎麼落實。

今年二月,台南市一處托嬰中心,保母把哭鬧的嬰兒放入置物櫃,導致孩子死亡事件,讓社會震驚。還有在家帶小孩不合格的保母,虐待小孩致死的案件也時有所聞。

如今新的兒少法通過,明定保母都要有證照,也訂出日出條款、法律公告後3年施行,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表示肯定,但也強調,怎麼落實平價、優質,是政府接下來該做的事。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 劉毓秀:「一般家長又低薪化,接下來就是,政府還必須拿出辦法來,如何實踐(保母)平價優質,否則也是白搭。」

另外,台灣每年出養孩童約3千人,新的兒少法也新增收出養機制,並訂出國內收養優先,要加強防範國內外人口販運及跨國訴訟官司。

台少盟祕書長 葉大華:「(收養)國內應該優先,因為目前看到是說,很多機構去做國外出養的時候,也有很多權益上的問題,跨海爭官司的很多爭議。」

葉大華也表示,過去的兒少法保障的是弱勢兒少,新的兒少法擴大保障,500萬兒少的權益,新增約40條條文,可以說是大幅度翻修。

台少盟祕書長 葉大華:「制度上的一個漏洞,所以在這波當中是完整,主要去推動跨部門的協調機制。」

台少盟等兒福團體也認為,新的兒少法象徵兒少世代的整體權益,往前邁進一大步,也強調,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財產,而是台灣社會的資產,修法後,還須要靠中央地方政府來落實,然後全民監督才能達成。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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