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怠速若逾3分鐘 今起開罰
從6月1日開始,如果車輛怠速超過3分鐘不熄火就要開罰,一早台北市環保局人員就前往中正紀念堂等,幾個觀光景點稽查遊覽車,幾乎所有的駕駛都知道新政策上路,環保局也坦言,為了避免民怨,不會偷偷摸摸,還會豎立明顯的標示,畢竟開罰單不是主要的目的。
停在台北市中正紀念堂的遊覽車,幾乎每一部都熄火,顯然6月1日停車怠速超過3分鐘就要開罰的政策,駕駛都清楚,台北市環保局稽查人員連機器都不必拿,只是再次宣導,不過駕駛都知道,夏天一來,才是真正考驗政策的開始。
駕駛 鄭先生:「有的怕中暑,有的怕種種的原因,你如果說很熱很熱,司機說沒地方躲,你要跑去躲在哪裡。」
駕駛 廖先生:「抱怨喔?抱怨我跟他(客人)講去找環保署,對不對?」
經過3個月的勸導,怠速熄火的政策今天正式開罰,台北市環保局也強調,透過紅外線熱像儀,來偵測排氣管溫度變化,一定不會誤抓,不過坦承開罰並不是主要的目的,為了避免民怨,在取締時,稽查人員會立起斗大告示牌,也不會偷偷摸摸。
台北市環保局長 吳盛忠:「我們完全光明正大要告知民眾,因為總是這個法令剛要施行嘛!」
而開罰首日,台北市並沒有開出罰單,再次提醒民眾,怠速稽查的重點區域是學校、醫院、風景區、車站、大型購物中心和飯店,停車超過3分鐘沒有熄火,違規者、機車至少處1500元、小型車3000元、大型車5000元的罰鍰。 (201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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