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保年金三級跳 引發公平性爭議
立法院週三初審通過「公務人員保險法」修正案,未來60萬公教人員、國營事業員工的公保年金給付率,上限全都提升到1.3%,再加上月退休金,等於有些人退休後領的薪水,可能逼近原本的月薪,引發公平性的質疑,銓敘部10日特別澄清,這不會花到國庫一毛錢,但學者還是強烈抨擊。
週三公營事業員工動員1千多人,到立法院抗議,終於爭取到公保年金給付率調升。
以保俸3萬元計算,原本0.65%的公保年金給付率,退休後月領5850元,可以提升到1.3%,年金倍增到11700元,如果另外再加上月退俸,等於退休後的所得替代率,逼近百分之百,是不是由全民買單,銓敘部慎重澄清。
銓敘部長 張哲琛:「在這邊強調,絕對不是錢坑法案,政府不負擔任何一毛錢,我不希望再製造階級的對立,不希望再刻意抹黑,或醜化我們公務人員。」
銓敘部強調,修法後會定施行細則,限制退休後,所得不可以超過現職薪資,也會針對不同層級,訂出不同的所得替代率,而多領的年金由公保準備金給付,未來如果不足,則調漲公保保費,但學者批評,漲保費等於還是國庫買單。
台北大學財政系教授 黃世鑫:「未來提高保費是誰要提高,是未來的公務員要承擔,未來如果提高費率的話,當然政府補助的保費也要增加。」
學者認為,公務員都有健保及退休俸,公保本來就已經不合時宜,這回處理國營事業員工的權益,卻搞得公保年金費率可能全面提升,接下來立法院會是否三讀通過,過程充滿爭議。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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