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才能買農舍 政院拍板農發條例
【徐榮駿 台北】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農業發展條例18條之1修正草案,增訂農舍承受人,必須擁有實質耕作能力,也就是限制,只有農民才能購買農舍,非農民不能購買農地農舍,這項法案草案修正,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發言人 孫立群:「農發條例的立法旨意,農舍興建與使用,應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該條例已明訂農舍興建申請人,應為農民,本次修法規範,農舍移轉承受人,也應為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民。」
農委會原本想在今年6月,以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用行政命令方式,直接公告非農民,不可購買農地農舍,但因有部分老農立委反彈,暫緩公告後,行政院長毛治國,認為涉及人民權利與義務規範,因此以修法方式,修正農發條例第18條之1內容,不過因立院部分立委認為,限制只有農民才能買農地農舍,反而傷害農民權益,政院部分雖然過關,但送到立院時,預料將有一番激烈爭辯。 (2015-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