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慧玲
.現任:客話新聞主播、 

中科環評遭撤銷 廠房續蓋未停工

中科三期的環評被最高行政法院撤銷,但因為環保署沒有要求停工,引發環保團體抗議,身為中科三期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國科會,上午也表示,不會要求停工,律師認為行政機關公然不尊重法院判決,這已經引發行政、司法的衝突是一種憲政危機。

雖然環評已經被最高行政法院給撤銷,不過中科三期的預定地上,不只早就有蓋好的工廠,還沒完成的廠房也繼續施工,按照環評法的精神,環評沒過不能動工,不過中科三期不受法院判決的影響繼續蓋,因為環保署把停工的責任,交給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國科會來決定國科會似乎從善如流。

國科會副主委 陳正宏:「在中科目前的處置上,它是暫時不會停工的,我們中科管理局將全力致力於追求通過,未來環評的審查。」

環保署引用環評法第十四條,認為中科三期儘管環評被撤銷,但終究曾經完成審查程序,所以無法要求停工,有法律學者認為法律本身就有灰色地帶,但環保署似乎沒有,本於環境保護的職掌來解釋法條,也許善用了法律條文為自己解套,卻同時也削弱了自己存在的價值。

成功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王毓正:「對於你的職掌,你的一個職權(不)盡忠職守,或者(不)努力去捍衛你的職掌,然後跑去幫別的不會說話,那我們就看不出來說,這個部分(部會),為什麼有獨立的必要。」

律師林三加更認為環保署、國科會,不顧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環評撤銷,讓廠商繼續動工已經引發行政、司法權的衝突,到了憲政危機的層次。

律師 林三加:「那如果說今天行政機關,它不尊重這個司法機關的一個最終的判決的話,那其實整個憲政體制都會出現問題。」

環保署通過的環評被行政法院撤銷,環評被撤銷開發案可以不必停工,都是史上頭一遭,學者和律師認為中科三期的衝突,暴露了環評法,解讀空間過大的問題,有必要全面反省與檢視。  (201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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