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公共電視─面對國家

司法改革向前行
日 期: 2004-02-07
時 間:每週六晚間八點至九點 製作人:黃明明
主持人:謝金河



面對國家第34集 來賓范光群
   
   謝金河:各位觀眾大家晚安,我是謝金河,歡迎大家再度收看公共電視為您製播的面對國家,您對司法改革有信心嗎?在最近總統大選的前哨站,雙方候選人、各大陣營都以法院來做造勢的一個地方,候選人告來告去,每一次在選戰當中,它會成為大家經常看到的一個畫面,今天我們要來探索在司法改革過程當中,每一個人都跟法院,大大小小擺脫不了關係,我一輩子當中,我一向是從來沒告過人,但是我當過很多次被告,每一次到法院心情都不太好,所以今天要跟大家來一起探索,我們在面對司法改革的過程當中,您的權益是不是有受到保障,今天我們邀請到的是我非常敬仰的客籍的前輩,他過去是司法改革的先驅,擔任過律師公會理事長很多年,現在是擔任司法院的秘書長,他也曾經擔任過臺灣省政府主席,也擔任過第一屆的客委會主委,我們今天非常感謝司法院秘書長,范光群范秘書長,到我們節目來接受我們的訪問,秘書長好。
   
   范光群:謝主持人好,各位觀眾好。
   
   謝金河:首先要請教秘書長一個問題,最近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跟台北律師公會,有一個揭開法官量刑心證的黑盒子,記者會裡面他說,對於一個竊盜罪,他用舉證的,他從審判的結果來看,這個審判的量刑的輕重,可能會受到法官的年齡、性別,或城鄉的因素的不同,而審判出來結果是不一樣的。我們司法是一向追求相同的給予相同的待遇,不同的給予不同的待遇,這樣的一個公平正義的原則,我們經常有時上法院,看到法官那個樣子,大概會知道說,你今天要面對什麼樣的挑戰,法官因為人不同,也許他所能感覺的不太一樣,比方說我有一次,我們雜誌毀謗官司,然後我看那個法官是一個女孩子,她很年輕,她說道歉一下沒什麼關係,她就連道歉書都幫我寫好了,所以我就說,我們因為對就對不對就不對,所以你看一般來講,法學素養很深厚的人,大概依法論法,我覺得這個比較有保障,但是如果他覺得說,這個沒有關係,一個經驗上的,因為每一個人,他的生活環境不太一樣,我們現在每一個人,如果到法院去的時候,你碰到不同的法官,比方說我們現在看到司改會公布的竊盜案,竊盜案,年紀大一點或是女性,可能就覺得判輕一點,如果碰到男性就判重一點,類似這樣的,一個民間的司法改革的呼聲,秘書長對這個事件,你有什麼看法?
   
   范光群:是,謝主持人剛才提到關於審判的時候,量刑的問題,以竊盜為例,這個也就是民間司改會跟律師公會,就是合辦的調查,所發現的一種現象,事實上量刑呢,首先我們了解,法律規定量刑的本質在哪裡,因為法律是要適用在千變萬化的個案裡面,所以法律沒有辦法說,預定說所有的案子都一樣,如果是可以這樣的話,那就法律規定所有的竊盜罪,判一年就一年,兩年就兩年好了,為什麼會有法律規定說,竊盜罪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簡單講判幾個月也可以,判最高可以到達五年,這中間就是要來適應,各種不同的情況的案件,我們刑法也對應著基本的法律的本質,所以呢,有時候法官在量刑的時候,應該要斟酌什麼呢?應該要斟酌被害的情狀、犯罪的動機,然後各種的情形綜合起來來做判斷,所以這個就要委諸於法官,那當然在法官,法官也是人,我們不要以為法官是神,但是權力很大啊,那是沒有錯,在法律所授權的範圍裡面,他權力確實很大、責任也很重,因此呢,每一個法官所面臨的挑戰,除了認定事實有沒有犯罪,有沒有犯竊盜罪,有了以後,這個被告到底要量處多少,這個是每個法官都要受到的挑戰,他應該要本乎公正、要盡心、本乎良心,衡酌全案的情形,來做最佳的判斷,這是理論。
   
   但實際上來講,當然會有可能因人的看法,而會有差異,這個不單只是我們如此,事實上世界各國所有的審判,都會面臨這個問題,所以這個是一個很嚴肅的課題,所以我認為,民間司改會提出這個問題,是一個很好的問題。
   
   謝金河:但現在司改會又建議說,是不是在司法院下面再設一個公平量刑委員會,這個可行嗎?
   
   范光群:這樣子本質上呢,我想量刑要做到適切,這個跟法官個人的學識跟經驗,而本乎學識經驗對個案的把握,這個是一個根本,這也就是為什麼,法律是授權給法官來量刑的道理,所以這個基本的權,我認為是不可以把它剝奪掉,但是在這樣一個前提之下,我們透過研究、透過統計、透過調查,各方面提供某一類型的竊盜,一般的量刑是如何,根據統計,這些資料提供給法官,做為法官自己在個案量刑時候的一個參考,讓法官有更多的資訊,這個我認為是有積極的意義存在。
   
   謝金河:另外一個問題,大家每一次,我注意到像選戰,選戰基本上,候選人大家互相告來告去,這是由來已久,但是在候選人用司法造勢的過程當中,難免還有一個,雙方都會質疑司法不公,甚至民間長期以來,都有一個想法就是說,有錢判生、無錢判死,這個話是由來很久了,以秘書長來講,你長期就在過去推動司法改革,現在正進入司法部門裡面,去扮演司法改革的決策者角色,在這樣一個長期的努力過程當中,你個人怎麼看臺灣的司法,到現在為止,它的公正性有沒有進步?
   
   范光群:好,這樣子,剛才謝主持人提到說,一般人會講有錢判生、沒錢判死,會有這樣子的一個對司法的評語、或者印象,總有它的背景,這點我們一定要面對的,總有它的背景。我呢,是從民國40年的時候,在大學裡面讀法律,40年代、50年代開始當法官,接著下來也一路當律師,也在學校教授法律課程,所以我對司法不單是觀察,而且是有很多親身的體驗,總體說來,我們的司法,過去是有它不被信賴的理由、背景存在,不能完全否定,但是呢,幾年以來,大家努力的提升司法改革司法,很顯然的,我們的司法是在快速的進步,所以公正性來講,可以說是快速的提升,而且提升到相當不錯的水準。
   
   再講大家過去所質疑的,就是司法審判獨立,這個在我幾十年,對我們司法改革進步的過程裡面,我可以說到今天,我們的司法的獨立性、法院審判的獨立性,可以說是已經做到了,所以這個可以說是一個大體的概況,當然司法的品質,還顯然的有待提升,這個也就是我們為什麼民國88年還有全國司改會議,大家朝野各界共同來對我們如何提升司法改革司法,提出很具體的建言,而司法院這三四年以來,也都根據全國司改會的結論,來很認真的執行,我們的整個的司法制度,等一下可能會有機會跟各位報告,可以說是在快速的改革。
   
   謝金河:秘書長講到司法獨立性,我記得在前年年底,我有一次到總統府去演講,我特別建議總統說,臺灣有很多金融大盜,到銀行去掏空的那些經濟罪犯,因為一個案子爆發之後,它的審判的過程拖得很久,比方說像梁柏薰先生,掏空華僑銀行53億,這個案子審了大概有九年,到去年的12月,正式宣判最後定讞判刑一年,第一個大家會覺得說,這個訴訟長達九年實在很久,等到梁先生真的被判一年之後,梁先生跑了,然後呢,社會上已經很多人,都不知道那個梁柏薰到底是誰了,他九年前掏空華僑銀行的時候,他是社會上喧騰一時,但是呢,他的九年,你真的給他判罪的時候,你已經達不到懲惡的效果了,另外一個就是,他掏空那麼多錢判刑那麼輕,對社會來講,我覺得好像大家會覺得說,如果這個是我來幹也可以,我如果可以從銀行掏空53億,你給我判一年,我來監獄裡面去坐他一年,我在裡面讀書,投資報酬率也很好,類似這個例子我是覺得說,我們在法律上給一般外界好像,信賴度不高,我覺得這個可能是原因之一,另外一次,我也曾經建議陳總統說,司法審判對金融大盜,應該是從重量刑,我們總統親自跟我講,他說他沒有辦法干預司法,所以剛才秘書長提到這個,現在連國家元首,他對司法這一塊,事實上現在我看政府官員有任何人下個條子、指示政策性的審判的事,我看現在沒有人敢做,所以我覺得在政治上,法官的獨立公正性是有很大的提升,但是對於社會期待的案子,比方說我覺得像是金融大盜這種,大家眼光都在注意,但是呢,也許因為它的證據搜索比較複雜,像很多法官不會看財務報表,所以這個一個事件發生之後,事實上等到你判刑之後,社會上對你的期待,我想有很大的落差,這一點不知道秘書長,有沒有比較好的改善的空間?
   
   范光群:是,剛才您提到的呢,大體上可以歸結為兩項,一個是審判要快速,效率的問題,另外一個呢,就是對個案判決結果,符合不符合社會的期待的問題,對於判案不要遲延要有效率,這個事實上,也是我們司法改革裡面很重要的一環,要如何增進審判的,就是辦案的速度,這個事實上我們司法院是對整體的都有列管,也就是說你不能讓案件睡覺,如果案件沒有理由,而在拖延的話,我們都有管制的一個措施,甚至於如果情形嚴重的話,是會發生懲戒的程序。
   
   剛才所講的那些個案,尤其像梁先生的這一部份,我們也初步了解,這裡面是牽涉到…第一個證據上的問題,第一個是證據上的問題,第二個呢,也是牽涉到專業性的問題,正如您所講的,裡面牽涉到很多是財務的專業知識的問題,這些可能也都是導致遲延的現象,不管怎麼樣,這種遲延的現象是不應該的,所以應該要設法來克服,為了要解決這點,我們司法院也重視,也就是說專業化,法官也要有專業的訓練。首先做的就是民刑分流,辦民事的法官歸辦民事,刑事的歸辦刑事,另外不管民刑事,我們也漸漸的建立起了,有專業的法庭,也就是說某一類,譬如說智慧財產權醫療糾紛,像這些我們漸漸的就是往著有專業法庭的方向來努力,專業化,但專業化呢,也很難適應社會越來越分工越細,因為我們社會的特點就是越來分工越細,專家專門越來越專,隔行如隔山,當然所有的專業的爭議,都會跑到法院來解決,法官呢,我剛才講了是人不是神,他沒有辦法對各種專業都了解,但到時候所有的專業案件都他這邊來了,因此司法院現在,首先也在…現在已經在推行了,叫專家諮詢的制度,也就是碰到譬如說金融案件、報表,法官不是專家啊,我這樣看不懂啊,那可以請對報表、金融這方面的專家來諮詢,他可以對這個案子,他可以提供諮詢的意見,醫療亦復如此,這個是諮詢的制度,我們還進一步的正在擬議草案,就是專家的參審制度,也就是讓專家,不單只是以諮詢的立場,他就是參加、來審判,他也是做為審判的一員,所以用這些制度來彌補,法官可能外行的缺陷。
   
   謝金河:另外一個大家現在比較關切的大概就是,我們現在司法的公信信賴度,民眾對司法的信賴度,剛才秘書長有提到,我們是有很大的進步,但是看起來跟歐美或是日本這些比較先進的國家,好像有點差距,將來在司法信賴度上,我們有沒有一個比較大的提升空間?因為民眾現在看起來,像政治人物,我覺得每次都不良示範,每一個人都指責司法不公,比方說像最近謝啟大她去關,她就認為說司法不公了,每個都這樣講,各黨各派其實都這樣,久而久之大家都覺得司法好像是不可信賴,這個對秘書長來講,我覺得在這個地方,是不是給我們對整個法界,因為我一直非常尊敬我們秘書長,這幾年你是推動司法改革的一個急先鋒,現在真正進入政府的管道裡面,我們怎麼樣讓民眾真正,對臺灣的司法有信賴度?
   
   范光群:剛才講了我們早期的司法,是很多人都在講「有錢判生 無錢判死」,從那樣子的一個司法,大家印象中的司法,到我們剛才講的,我們一步一步的在改進,而且事實上,我們司法品質,雖然有很大的、繼續改進的空間,但是跟過去老實講,已經可以說是到達了相當煥然一新的程度,但是民間呢,還是有很多對司法不了解,為什麼呢?第一個就是說,一方面真正接觸到司法的,在我們的總人口來講,畢竟還是少數,接觸到司法的對司法的改進,他會有所感受,尤其最常接觸司法的就是律師了,他不是一個案子而已。
   
   謝金河:民眾只有當被告的時候才會重視司法。
   
   范光群:對,而且民眾呢,也是一輩子裡面可能只有一次、兩次,所以比較密切接觸司法的,他可以感受到司法的進步的。比如說最近的調查,中華民國全國律師公會的調查,它就顯現出對於我們司法制度的改善、司法的改進的滿意度,越是專業的人、他越是有接觸過法院的人,滿意度越高,越是沒有接觸到的,他還是停留在過去的那個觀念,所以這部份是有這種現象,所以我在這點上,也特別要提出來,這一方面,我們司法院要讓我們的改革,讓民眾知道廣為知悉,另外一方面,也就是大家在批評、批判司法的時候,盡量的不要讓司法老是背負著過去的那個包袱,而要對我們現代的司法、今天的司法具體的表現來做評斷,我想這樣子的話,可以讓司法得到它應該有的信賴度,那當然我們司法還要繼續改進,不斷地提升,因為提升司法在國人的信賴度,是可以帶動我們整個社會現代化的力量,這很重要,這個也是我們國家競爭力的一部份。
   
   謝金河:謝謝秘書長,我們希望司法改革能夠是成為臺灣進步的原動力之一,我們這個單元大概談到這裡,我們下個單元要繼續來請教,司法院在推動司法改革,到目前為止已經做了哪些事,來跟我們全國民眾說明一下,我們下個單元,再繼續來討論。
   
   (第二段)
   
   謝金河:歡迎再度回到現場,剛才我們談了很多法界的現象,在這個單元當中,要再進一步請教秘書長,秘書長從律師到現在的司法院秘書長,法界的經歷非常豐富,一般民眾來講,跟司法其實接觸不是那麼深,我常常開玩笑說,我們一輩子當中有兩個地方實在不太想去,一個就是殯儀館,另外一個就是法院,當被告的時候心情實在不太好,如果我們現在回歸到,我們上一個普通入門的教育的話題,現在大部分面對…你假如經過重慶南路、經過總統府之後,你會看到司法院,其實在行政院還有一個法務部,很多人都不太了解說,法務部主管的範圍跟司法院,它有什麼差別?另外一個,如果你進入到法院裡面,你經常被告的時候,也許告民事,也許你是因為刑事進入偵查庭,這個大家實在有點分不太清楚,這個民庭跟刑庭,到底有什麼差別?法院還有一審、二審,到最後還有一般的更審也好多次,一般民眾有時候看到這個是…好像霧裡看花一樣,比方說我們看到榮星案、周伯倫,有些更審更了十幾次,大家都覺得為什麼這個更審制度存在?這些現象在我們平常在日常生活裡面,看報紙都會看到,今天是不是我們先請秘書長,來跟我們全國民眾上一下簡單的司法的入門課好不好?
   
   范光群:謝謝,首先大家一講到,都是講司法司法,剛才主持人也提問得非常的好,司法它的內容到底怎麼樣?簡單講,司法可以分為廣義的司法跟狹義的司法,先講狹義的司法,狹義的司法呢,就是我們憲法所規定的,在五權我們憲法規定五權,五權裡面,從憲法77條開始規定司法,那個司法就是狹義的司法,那個司法是什麼呢?簡單講就是司法院掌理民刑事審判、行政訴訟的審判、公務員的懲戒,以及當然包括大法官的釋憲,這些都是屬於司法。所以司法、狹義的司法就是法院,再加上就是法院,可以這樣子理解,相對於以審判為主體的,這個狹義的司法,剛才講的有廣義的司法,那就是比較廣了,包括檢察系統、檢察官,檢察系統就是法務部的執掌,檢察體系,再來也還包括了所謂司法警察,就包括了警察體系在裡面,所以一般人都對這個沒有這麼區分,都是廣稱為司法,就混在一起談了。
   
   謝金河:另外一個問題,大家也很關切就是說,其實我們看司法制度,在這幾年有很多的變革,但是因為一般來說,媒體通常對制度面,他探討很少,所以很多民眾其實他不了解說,到底司法改革你做了什麼,所以我要請教秘書長說,您到了司法院之後,你這樣看到目前為止,我們在司法改革上,已經有做了哪一些努力,而民眾不太了解的?
   
   范光群:好,剛才您一再的講,說一輩子很少到法院,到了法院心情不太好,大家也不願意上法院,這個在過去確實是一種現象沒有錯,我們現在司法的改革,我講的基本的精神所在是在哪裡呢?簡單講在專制時代的司法,威權時代的司法,那個司法所代表的是專制的統治者,民主化以後是人民當家作主,所以司法是什麼?司法應該是民主化的司法,本質上不一樣。
   
   謝金河:但是我要插嘴一下,請教秘書長就是說,比方說我現在當被告,這次阿扁總統也是一樣,李子春法官請他坐,阿扁說我現在坐下去的話,人家以為我有特權,我們一般當被告到法院,其實那個案子才剛開始,當然你人就只有罰站,站在那邊有時候案子問了很久,你就站了很久,你就發現你進去到法庭的時候,其實已經矮了半截了,事實上你的罪還沒定嘛,對不對,但是你一進去了就好像你犯罪,這個是在人權保障上,我覺得好像有很多斟酌的地方。
   
   范光群:我就是要講到這點,所以您提問得很好,現代的司法是民主的司法,所以是要以人民為主的司法,不再是高高在上,強調威權的司法,因此我們司法改革整個的方向,是要把司法轉換,由威權轉化成為民主化,怎麼轉化成呢?簡單講,要把法院塑造成一個是最尊重人的、最有人的尊嚴的地方。我剛才講嘛,法院本來設計上它是裁判者,凡是要剝奪人民權益的地方,都要由法院來做決定,所以人有什麼冤屈是要往法院跑,而不是怕法院,因此呢、法院的民主化,就是說要以司法是為民的,這個就是我們司法改革,從我們院長以下,大家都在努力的方向。
   
   具體而言要讓人民到法院有尊嚴,不管他是當事人、被告,或者是證人、還是鑑定人,因此剛才您所提到的,我們現在的司法跟過去怎麼不一樣,第一,過去是大家到了法院,一定要立正對法官來講話,我們現在是改了,我們制定了證人、鑑定人是要禮遇他,我們盡量要讓證人、鑑定人要有席位,而且可以坐著來發言,這是民刑事的當事人,包括被告,我們也要求說,希望要讓他能夠、願意的話,他可以坐著發言,這裡面有一個現行法的問題在裡面,按照現在的法院組織法規定,原則上是要站著的,現在法律規定,現在是要站著,除了得到審判長的許可以外,我們現在為了因應剛才的改革趨勢,我們現在修改要修改這一條,還沒有通過立法,就是原則上可以選擇坐著發言或者是站著發言,在這個法律還沒有修改通過以前,我們已經通函給各級法院,請法官要動用剛才許可權,原則要讓當事人,包括刑事被告坐著可以發言,這個是整個的很大的一個改變。
   
   除了這個以外,我們對證人、鑑定人,過去鑑定人、證人也是等於說,為司法而服務的,來了也很不願意,大家心情也不好嘛,但是這個我們也要各個法院,事實上都已經在做了,要有證人的休息室,鑑定人的休息室,要對證人、鑑定人,要更加的禮遇,所以這整個的方向,就是要讓司法是要為民而存在的,而且各個法院,都設有聯合服務的窗口,都有志工都有以服務的型態,展現在我們人民的前面。
   
   我們過去的司法系統、訴訟制度是什麼樣?以刑事來講在過去的訴訟制度,是一二三,三級三審,案子呢除了簡易的案子以外,原則上是可以上訴到二審,上訴到第三審,那第三審呢,認為說一二審是事實審,第一審審判過了以後,如果上訴到第二審從頭再來,這就叫複審制,第二審認定事實,重新認定事實來做審判了以後,不服可以上訴到第三審,第三審過去也因為發現第二審認定事實的有一些問題,會發回,所以變成案件更審好幾次,依事實審起碼有兩次,一審、二審,要上訴到最高法院三審,三審,如果是認定事實有問題會發回。因此一方面,造成了個案牽延下去,這個是制度上的問題,這個制度如果沒有改的話,這個現象還是沒有辦法、很難改變的,所以我們也體察到這一點,因此現在我們的刑事訴訟,這個制度的修改,就是要檢討這種現象。
   
   因此我們現在是說,將來要改變為金字塔型的訴訟制度,什麼叫金字塔型的訴訟制度呢?,是事實審,最接近發生事實的是第一審,所以事實的爭議事情的認定,重點要擺在第一審,因為他最接近事實,所以事實審的重心放在第一審,第二審以後不再像現在這樣子,說重審一次吧,既然是重審的話,所有被判的大概都會上訴對不對,改為事後審,事後審他不自己認定事實,他只是來檢查第一審認定事實有沒有錯,如果沒有明顯的錯就上訴駁回,這是事後審、再來呢,第三審是改為嚴格的法律審,而且再加上許可的制度,將來的最高法院,不會說所有的案子都進去,因此將來案件是會就在第一審解決掉了,上訴比較困難,第三審更困難,所以案件上來講變成金字塔型,因此將來案件審理上來講,會比較快速的解決,司法的效率會更加的提升,主要是這樣的。
   
   謝金河:謝謝秘書長,我們在這個單元裡面,把司法改革的一些…大家比較關切的問題,我們談出來了,下一個單元我們要來請教秘書長,有關司法院組織法現在目前的進度狀況,我們在下個單元繼續來討論。
   
   (第三段)
   
   謝金河:歡迎回到我們的節目現場,剛才我們談到司法改革裡面,我了解大概在最近有兩個很重要的措施,一個就是在司法民主化的部分,好像將來在民事的部分,被告能夠選擇審判的法官,這個在其他國家來講,是可以說很少,台灣這個如果說能夠做的話,已經非常前進了,對這個新制度下,一般老百姓要怎麼樣認知,另外一個跟法官晉用有關,這個法官現在他的權力很大,而且跟人民權益攸關利益很大,怎麼樣找到一個非常好的法官,而社會上也信賴的法官,司法院應該是有一些新的想法,這兩個在司法改革裡面,很重要的項目,是不是請秘書長這邊,跟我們全國民眾,來詳細解釋清楚一點?
   
   范光群:謝謝,剛才您提到的,就是在民事的訴訟的時候,當事人可以合議來選他們所希望的、辦他的案子的法官,這個制度可以說是非常新的,世界各國來講,都是非常新的,這也是我們全國司改會的時候,決議說要司法院來研擬這個可行性,我們司法院根據司法會議結論,請專家研究的結果,認為可以來實行,所以現在也通過了試行的條例,從去年九月開始實施了。
   
   司法院試行是先試行一年,然後再來改進,這個制度是先指定,我們七個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士林、板橋、台中、高雄、台南等法院來試行,這個制度簡單講,就是尊重當事人的意願,你一個法院,譬如說法官可以辦民事的有五十個人,雙方當事人認為某甲法官,他們對他有認識、有信賴感,由甲法官來判,他更加信服,那這樣的話,我們為什麼不能夠尊重當事人的意願?
   
   謝金河:但是要怎麼迴避利害關係,這個如果說這個被告,跟這個法官認識這個怎麼辦?
   
   范光群:該法律規定應該要迴避的,照樣還是要迴避,這個還要迴避,最重要的是什麼呢?雙方當事人要同意來選,雙方都要同意,對這個法官有信賴,所以這個制度是一個非常先進的制度,背後的基本的理念就是對人民的尊重,也是司法民主化的一部份,那另外呢,就是法官的晉用的問題,過去我們的法官都是用考試,考試來晉用的。簡單講,一個年輕的人,他大學法律系畢業,年齡二十三、四歲,他苦讀了參加國家司法官考試及格了、受訓,過去一年半,現在兩年就可以派出來,從候補法官開始當法官,就要來審判人民的權益,包括自由、生死,我們過去也有很多人都在批判說,法官年輕、經驗不夠,事實上這個批評,是有他的道理的。
   
   再加上我們不是討論過嗎,法律對法官是信賴,是授很大的權、包括量刑,所以法官的學識跟經驗是很重要的,因此再加上考試,也考不出一個人的品德、人格是否正常,這些都不在考試範圍,所以我們依據全國司改會的決議,就是說今後要往著不要用考試來晉用,而改用從學界、檢察官、資深的檢察官,有經驗的檢察官,有經驗的律師,因為他們已經透過考試、也從事法律,而且有他的行為,幾年的行為讓大家來評斷,這樣子的比較成熟的人,從那個裡邊來選,我們司法院也根據這個決議,現在是開始漸漸地往這方向來做。到目前為止,我們大力的鼓吹是從檢察官轉任的,從這兩三年是有幾十位了,從律師界轉任的也有二、三十位,效果都很好,我們預定如果改革時程繼續下去,是到民國97年開始,我們就不再用考試來選法官了,都要從資深、績優的檢察官,律師跟法學界來選法官,我們會有更加有經驗的,學識好的、成熟的法官,來辦理民刑、來辦理訴訟案件,這樣的話,當然審判的品質是會大幅提升。
   
   謝金河:還有一個社會上普遍關切的問題,司法院組織法到現在還沒有經過立法院通過,這涉及到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30號解釋,訂出的檢討的期限,現在這個環節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來打通?
   
   范光群:司法院組織法事實上還涵蓋了法院組織法,這幾個法是司法改革來講,是一個龍頭法案,因為全國司改會議的決議裡面,特別強調了司法院按照憲法的規定,它本身應該要有審判機關,所以司法院應該要審判機關化,目前不是它是最高司法行政機關,這個跟憲法的意旨不符合,所以大法官做出了解釋,說跟目前的制度跟憲法的意旨不合。應該要檢討把它改進,大法官會議定了兩年的檢討改進的時程,現在已經過了,這個可以說是一個相當令人遺憾的發展,因為過去大法官對於法律,這個不合憲的或者制度不合憲的,類似的情形,就是說訂時程要改進,甚至於宣告會過了時程就失效,這樣子的解釋令不少,在過去其他的機關,都配合來如實完成來檢討修正,這次是過了時效,所以我們因為過去了以後,我們就不合憲政的意旨、這個瑕疵還是會存在的,我想從法制的完整化來講,應該要努力突破,趕快來完成,我也希望立法院能夠在這個會期,希望朝野不分黨派,因為司法本來就應該要超出黨派的,所以司法是全民來共同努力,來讓這個法通過。
   
   這個法通過的意義呢,我要在這個機會特別說明一下,司法院組織法最大的改變,是把司法院跟三個終審法院,就是現在的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以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把它合起來了,合起來都在司法院裡面,司法院就審判機關化了,這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呢,我剛才不是報告了嗎,舉了刑事訴訟、金字塔型,將來的終審的民刑案件,包括行政訴訟,案件會因為金字塔化增加效率的結果,案件會少,現在我們的終審組織很龐大,所以也沒有辦法這樣子的下去,這樣的話會浪費司法資源,所以將來都應該要把它歸併在司法院,最後配合這訴訟制度的金字塔化的結果,我們的司法的組織也要金字塔化,最後是會變成民事一庭而已,刑事一庭、公務員懲戒跟行政訴訟也一庭,按照我們的計畫,這樣的話我們司法的結構,不但是合乎憲政體制,而且會更加的精簡,而且節省我們的司法資源,把其他資源下放到二審、下放到一審,這個改革會影響到我們國家很大。
   
   謝金河:秘書長,我們這個節目剩下兩分多鐘,最後一個問題要請教秘書長,每一次選舉到的時候,各黨各派,不同黨派都會質疑司法不公,事實上等於政治人物帶頭踐踏司法,這種現象,你站在司法院秘書長的角度來看,我們有沒有改善的空間?還是因為政治人物一舉一動,都對社會造成很大的衝擊,我們今天要講司法不公,這個印象很多就從這邊來,對這個現象秘書長什麼看法?
   
   范光群:好,第一個,我在這裡要特別的跟大家報告的,就是司法的本質是要超黨派的,所以所有司法從業人員都應該要超越黨派,不得參與政黨的活動。就以我個人來講,我原來當省政府主席的時候、客委會主委的時候,我當然是政務官,我參與政黨的活動,但是呢我決定跳過來了以後,從事司法以後,我是跟政黨活動完全的隔離,這個是一個很重要的。所以對於剛才您講的現象,我對司法跟各界是有兩點,對司法本身我說,我們還是憲政體制下,要超黨派來審判的獨立審判的,所以堅持要做好,這個是一定要做的本質,至於外界怎麼樣,我們司法還是用公正來審判,至於社會各界,我們還是希望對於您剛才講的操弄司法,假如有,我不相信有啦,是由社會大家來公評,我想是這樣子的。
   
   謝金河:今天我們非常感謝秘書長,相信司法,台灣的社會就更有活力,司法是社會審判最後一個防線,司法公正,這個社會會更加的清廉、廉明,而更有進步力,所以我想我們期待秘書長在司法改革擔任先鋒,能夠在台灣的整個司法改革進程當中,更有活力,我們今天感謝秘書長到我們節目中來,謝謝各位觀眾今天晚上的收看,下個禮拜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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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0 (125) 拼觀光 台灣美在哪裡?
2005-11-26 (124) 經貿路前多挑戰
2005-11-19 (123) 為房市量體溫
2005-11-12 (122) 經濟加溫 寄望明春
2005-11-05 (121) 禽流感發威 經濟打寒顫?
2005-10-29 (120) 拼奧運 台灣憑什麼?
2005-10-22 (119) 二次金改 如何改?
2005-10-15 (118) 王建民點燃棒球熱
2005-10-08 (117) 全球防堵禽流感
2005-10-01 (116) 金改推手看二次金改
2005-09-24 (115) 司法改革 首重風紀
2005-09-17 (114) 存款保險有撇步
2005-09-10 (113) 物價蠢動 中油苦撐
2005-09-03 (112) 台灣人 你快樂嗎?
2005-08-27 (111) 看看南韓 想想台灣
2005-08-20 (110) 頭上腳下 全鬆綁
2005-08-13 (109) 油價狂飆 電價喊漲
2005-08-06 (108) 一流大學 = 一流教育? 
2005-07-30 (107) 人民幣升值 走勢與衝擊
2005-07-23 (106) 兩會與兩岸 回顧與前瞻
2005-07-16 (105) 消費金融面面觀
2005-07-09 (104) 以債養債 ”卡”危險
2005-07-02 (103) 美國牛肉 安不安全
2005-06-25 (102) 能源政策與經濟發展
2005-06-18 (101) 報完稅 又要加稅?
2005-06-11 (100) 認識腸病毒 有備無患
2005-06-04 (99) 房市景氣 霧裡看花
2005-05-28 (98) 兩岸搭橋 先談經濟
2005-05-21 (97) 中國旅客 台灣歡不歡迎?
2005-05-14 (96) 報稅季節 抗稅聲浪
2005-05-07 (95) 連宋訪中 誰得利?
2005-04-30 (94) 五一專訪陳菊主委
2005-04-23 (93) 嚴法重刑救治安
2005-04-16 (92) 官民圍堵黑心貨
2005-04-09 (91) 新聞局長看新聞
2005-04-02 (90) 勞工退休金 新舊比一比
2005-03-26 (89) 反分裂法下的兩岸經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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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6 (86) 二二八的昨日與明天
2005-02-19 (85) 專訪 行政院長謝長廷
2005-02-05 (84) 邱小妹事件:制度面與人性面
2005-01-29 (83) 兩岸包機起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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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15 (81) 聲援台灣米-政府因應
2005-01-08 (80) 浩劫後-南亞救災與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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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25 (78) 專訪研考會主委 葉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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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06 (72) 健保 要三贏或全輸?
2004-10-30 (71) 第一名的競爭力
2004-10-23 (70) 台灣媒體大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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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5 (66) 教改路 通向何方
2004-09-18 (65) 金融改革在台灣
2004-09-11 (64) 桃園停水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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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4 (57) 專訪副總統呂秀蓮
2004-07-17 (56) 傾聽大自然的怒吼
2004-07-10 (55) 兩岸方程式 有解? 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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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6 (53) 專訪考試院長 姚嘉文
2004-06-19 (52) 新生代 新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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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29 (25) 當文化遇見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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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04 (17) 港都躍升南方之星
2003-09-27 (16) 專訪 副總統呂秀蓮
2003-09-13 (15) 化科技為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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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30 (13) 體檢台灣經濟體質
2003-08-23 (12) 富人繳稅 窮人翻身?
2003-08-16 (11) 搶救飯碗大作戰
2003-08-09 (10) 新台幣與人民幣
2003-08-02 (9) 後山選戰 前線交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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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19 (7) 教改路迢迢 師生心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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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05 (5) 政治放兩旁 經濟擺中間
2003-06-28 (4) 景氣燕子 何時飛來?
2003-06-21 (3) SARS冷卻 大陸熱?
2003-06-14 (2) 好日子還要等多久
2003-06-07 (1) 拼完SARS 拼經濟